原標題:孕婦駕車玩手機 撞死老人獲緩刑
在駕駛轎車時,因為低頭查看手機,王女士沒有能發現人行道上的行人,導致轎車撞向行人張先生。最終張先生經搶救無效死亡。后李女士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訴到延慶法院,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近日延慶法院審理了此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王女士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兩年六個月。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3月,被告人王女士駕駛一輛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延慶區一中學附近。因低頭查看手機,她沒有能及時發現由南向北在人行橫道上行走的老人張先生(歿年77歲)。王女士的車前部將張某撞倒,致張某閉合性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于次日死亡。經認定,王女士對事故負全部責任。事發后路過現場的路人報警,后民警到事故現場將王女士查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女士駕駛機動車沒有避讓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而且駕駛車輛使用手持電話,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予刑事處罰。
案發后,被告人王女士明知他人報警仍在現場等候,到案后也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基本犯罪事實,屬于自首,依法從輕處罰。鑒于王女士賠償了死者家屬部分損失,酌予從輕處罰。鑒于王女士是懷孕婦女,根據王女士的犯罪性質、情節以及犯罪后果,最終判決被告人王女士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兩年六個月。
延慶法院法官提示,如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但是司機朋友們更應當注意“開車不玩手機玩手機不開車”。邊看手機邊開車,其可能造成的危險絕不亞于酒后駕車產生的危害。開車上路時,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暫時讓您的手機“休憩”,避免一時大意造成交通事故讓自己受到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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