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煙花鞭炮燃放“由禁改限”12年后,濟南或又將“由限改禁”
從1994年起,濟南開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2005年之后,煙花爆竹燃放“由禁改限”。如今,濟南煙花爆竹燃放又將“由限改禁”。8月25日下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閉會。會議表決通過了《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會后將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公眾期盼許久的“禁鞭新規”獲通過的背后,眾多煙花爆竹批發商、零售商早已在急切地謀求轉行。
濟南“禁鞭史”的起點,可以一直追溯到1994年。當年,“1994年版”的“禁鞭規定”獲通過,之后濟南便迎來了“禁鞭十年”,“煙花爆竹想放就能放”的日子一去不復返,因煙花爆竹而產生的火災、傷人事件數量也大幅下降。但10年之后,因為感覺不放煙花爆竹的話,過年時年味兒太淡,不少聲音開始建議解除“禁鞭令”。為此,《濟南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獲通過,于2005年起正式施行,濟南的煙花爆竹燃放也就此“由禁改限”:從2005年起,繞城高速范圍內的市民,可在每年的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間燃放煙花爆竹。
伴隨著霧霾的頻頻來襲和公眾環保意識的增強,近年來,公眾對“禁放煙花爆竹”的呼聲越來越高。年初,12345熱線曾就“燃放煙花爆竹”這一話題進行了市民電話抽樣調查,超過七成受訪市民贊成濟南明文“禁鞭”。在上半年召開的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13位市人大代表還聯名提出了《關于通過立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議案》,這件議案也成為此次市人代會唯一一件大會議案,被列入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辦理。此后,“禁鞭立法”更是被列入《濟南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計劃》,一步步不斷向前推進。
今年6月,《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草案)》經市人大常委會初審。該草案擬把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劃分為三個層次:一是繞城高速公路區域范圍內;二是長清區、章丘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的城區范圍內;三是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授權縣、區人民政府(含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可在上述區域之外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范圍,并向社會公布。而且,上述草案中還設置了對個人和單位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或在重污染天氣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處罰條款,擬對個人燃放行為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罰,對責任單位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8月24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舉行,聽取了關于《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這一規定草案的修改稿進一步明確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據、禁止燃放區域、主體責任、管控措施和法律責任。25日,《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獲通過,會后將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
此次濟南“禁鞭新規”獲通過,眾多市民為此點贊。“禁放鞭炮以后,過年時空氣污染就能少點,也沒這么些鞭炮傷人的事兒了,肯定是個好事。”市民周女士的話,代表了不少市民的心聲。而伴隨著近年來市民環保意識的增強以及省內煙花爆竹生產廠家的“清零”,煙花爆竹批發商、零售商們的營業額和利潤也在不斷下降,其中不少早已在急切地謀求轉行。“這些年來煙花爆竹銷量一直在往下減,一年不如一年,早就想轉行了,我現在其實已經沒在干了,主要精力放到了土特產銷售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煙花爆竹批發商說。
[編輯:三人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