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21日訊 撿到手機后未歸還原主,盜刷微信余額并將手機損毀,這樣做不僅有悖于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更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平度法院刑庭審結了一起特殊的盜竊罪案件。
被告張某、鄧某在平度市某村村口拾得一部智能手機,在發現手機沒有設置鎖屏密碼鎖后,立刻動起了歪腦筋。他們將微信零錢內的17700余元全部轉走,后將手機摔碎丟棄。
平度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張某、鄧某合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盜竊罪,應受刑罰的處罰。二人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均系坦白,且自愿認罪認罰,主動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依法可從輕處罰并從寬處理。綜合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處被告張某、鄧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說法:拾獲他人手機拒不歸還,并擅自通過支付功能盜刷錢財,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盜竊罪。在撿拾他人手機后,應及時歸還原主,或交予公安機關協助歸還,切勿心存僥幸盜刷手機內的資金,因貪圖“小便宜”而觸碰法律的紅線。廣大群眾也應提高防范意識,為手機設置盡量復雜的密碼并定期更換,以防手機不慎遺失時錢財被輕易盜刷。如遺失手機,應第一時間對手機卡、銀行卡、等進行掛失或凍結,避免損失擴大。(謝佳銘 趙彥閱)
[來源:信網 編輯:陸云琦]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