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19日訊 王先生從黑龍江來青島打工,本想著年前完工可以回家過個好年,可是直到現在,不僅工錢沒結清,就連項目負責人都不露面。對此情況,西海岸新區董家口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正在協調項目方金能化學(青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能”)以及項目承包方中晟工程建設(廣東)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晟”),正在催促解決中。
信網聯系到王先生時,他正在新的工地上干活。“我是去年12月在網上看到金能這個項目在招人,我是從12月14日干到了今年1月21日,主要負責海淡水管道安裝,那段時間一直都在泊里的金能化學廠西區干活。”王先生說,自己參與安裝的部分是承包方中晟負責的,自己也跟中晟簽了合同,約定每天工資500元,完工就結算。
干完管道安裝就臨近春節了,王先生著急拿著19000多元的工錢回家過年,但中晟卻一直沒有付款。王先生給中晟項目負責人夏先生發信息,也沒有得到回復。
據了解,在這一項目上,跟王先生一樣沒有拿到工錢的有60多人,總金額約130萬元,“就算不能一下子全給,負責人出面說說情況,或者給個保證分幾次給都行,不能這樣鬧失蹤。”王先生說。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信息,信網嘗試聯系中晟及其項目負責人夏先生,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而金能的負責人曹先生雖然接聽了電話,但在信網表明來意后,便隨即掛斷。
為了落實情況,信網聯系到西海岸新區董家口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正在盡快聯系項目方及承包方出面解決。
“我們也向管委會求助了,中晟跟管委會說是金能沒有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他們就沒錢給工人發。”王先生提供了一段與管委會工作人員的電話錄音,錄音里工作人員解釋稱,由于中晟與金能存在核算上的異議,事情就拖延了下來。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很明顯,中晟和金能違反了該法規,建議王先生通過當地相關部門的協助,幫助聯系雙方處理問題。
對此,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表示,王先生及工友們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包括提起民事訴訟、申請行政救濟以及報警求助等。同時,盡快協同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此事,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李如藝 徐基峰)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