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青島市西海岸新區的閆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說樓上的鄰居私自占用了小區的消防連廊,對于他們家造成了一定的影響,自己希望對方進行拆除。
閆先生:“本來這個樓建的時候是這個樣子,鄰居去年夏天搬過來的時候就擅自違建了這個陽光房、三角鐵玻璃房,把這個消防通道連廊也占了,他這種行為就是影響了三家鄰居的采光隱私,對于我們不能正常的生活”。
閆先生家住在西海岸新區華海嘉園小區,他說他們單元樓的外面每三層有一個戶外連廊,一直是正常使用,直到去年,樓上搬來了一戶新鄰居,在這個連廊上建起了陽光房,對他們的生活帶來了不小的影響。
閆先生:“在我日常生活的時候,例如做飯,洗澡,他們家看的一清二楚,給我們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并且他們家在這個地方就曬內褲、襪子整天堵在我的窗戶上”。
閆先生認為樓上鄰居建設的陽光房侵害了自己的隱私權和采光,十分不合理。
“這個地方是一個什么區域?是不是屬于公共區域?”
張女士:“應該是屬于,你也能看得到,這個地方是在15層。”“你們可以進去嗎?”“我們進不去,因為在他家屋里還有一個門,就只有他們戶能進去,所以說他認定是他們家的,他可以建。
閆先生:“他(鄰居)說房產證上面有面積,他就可以建。根據青島城市管理條例,如果你的房產證有面積也不等于你可以建。如果你建的話,必須得有國家發的許可證”。
據了解,原來這一個連廊只有1502戶可以進入,因此并不算公共區域。但是閆先生說對方建設了陽光房是改變了使用性質,因此也是屬于違建。
張女士:“15樓他就說不拆,建設起來不容易,也花了不少錢。我說你侵犯了我們的安全隱私,并且這個地方你可以用,但是并不可以建起房子,我們的訴求就是讓他拆除”。
那么情況是否如閆先生所說,記者來到了1502戶業主家里了解情況。
期間記者一直無法聯系到15樓的業主,記者隨后來到小區物業了解情況。
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我們已經上報綜合執法處了”“物業知道這個事情吧?”“知道”“但知道這事為什么就沒采取什么措施啊?”“你們去個執法部門去問吧。”
記者來到了西海岸新區長江路綜合行政執法中隊了解情況。工作人員介紹,經他們和西海岸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溝通,確認該區域并非違法建筑。于是,記者咨詢了西海岸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西海岸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在2015年的時候,當時有小區批復的文件,在批準的圖紙上,這個地方顯示的是戶外陽臺;再一個關于這個封閉陽臺的事,現行執行的要求是按照名為《青島市違法建設認定和處置工作規程》,如果封閉陽臺不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相關法律法規,并保持物業清潔美觀,就不再納入違法建設范疇,不按照違法建設處置”。
工作人員介紹,該區域屬于1502戶業主的陽臺,按照的是封陽臺的規則管理,但是閆先生反映的是擋光和隱私的問題,記者反映給了長江路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后期社區將介入,約雙方進行協商和調解。
整理自青島電視臺生活在線欄目
[來源:信網 編輯:陸云琦]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