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以小城鎮建設為引擎帶動鄉村全面振興的提案
一、基本情況
鄉村振興戰略是我國的一大核心戰略,其重要性已無需多言。近年來,國家對鄉村傾斜了很多政策,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但毋庸諱言的是,現在鄉村的現狀依然不容樂觀,最大的挑戰來自“農村空心化”。具體表現在:1.從產業方面來說,鄉村依然以傳統的小農經濟為主,輔以外出務工、經商補貼家用,現代農業、工業、服務業發展緩慢;2.從人才方面來說,鄉村青壯年勞動力基本上靠外出務工、經商為生,孩子也都隨遷離村,留守鄉村的多為“60”“70”以上老人,鄉村振興人才匱乏;3.從生態環境反面來說,鄉村養殖污水、農藥化肥超標等現象依然存在,因為鄉村面積廣大,其生態問題并沒有十分凸顯。4.從組織方面來說,農村村民自治組織能有效運行的基本就是村支兩委和少量的農村專業合作社。各家各戶的農民以單干為主,組織方面比較零散混亂。
二、存在的問題和分析
隨著時代的發展,農業的現代化、農村的城鎮化和農民的市民化已成為不可回避的所趨。應該看到,農村“空心化”是現象,而不全是問題。農村“空心化”現象并不可怕,也并非無解。一定數量的耕地撂荒客觀上為耕地保護、土壤治理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提供了“天時”,為土地多樣化利用、發展規模種植養殖提供了“地利”。宅基地閑置,正好為開展閑置宅基地復墾試點提供了可能。個別具有自然資源稟賦的村莊,其農房空置正好為民房多樣化再利用提供空間。當農業不再需要那么多的農業勞動力的時候,小城鎮發展的意義和作用更為特殊和重要,既發揮著上接縣城、下連村莊的紐帶作用,又是鄉村振興就地城鎮化的直接載體。
1.政策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四十一條明確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鄉鎮人民政府社會管理和服務能力建設,把鄉鎮建成為鄉村治理中心、農村服務中心、鄉村經濟中心。
2.資金方面:國家每年投入到鄉村的基礎設施投入資金是十分客觀的,但由于較為分散,很難看出規模效應。過去,有的地方拿著各級財政的投入資金,修路、粉刷房子,但過幾年,幾乎又恢復原樣,資金浪費屬實可惜。如果集中鄉村振興資金建設小城鎮,將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規模效應必將凸顯。
3.人才方面:現有的鄉村人力資源因為分散使用而顯得捉襟見肘,如果小城鎮建設好了,功能完善了,產業落地了,那么人力也將隨之回流。
4.群眾接受方面:以人民為中心建設的小城鎮,將有效提升老百姓生活水平和生存條件,讓老人孩子在小城鎮可以老有所養、幼有優教、業有所成,相信能夠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
三、意見建議
既然農業的現代化、農村的城鎮化和農民的市民化是大勢所趨,那么我們的政策就要順應和促進這種發展趨勢,進一步構建鄉村和小城鎮聯動發展的機制,將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有機銜接起來,引導鄉村完成全面的、高效的、普惠大眾的高質量發展振興。具體措施為:
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土地確權和土地流轉機制,進一步探索宅基地“退出”和“平移”制度,拓展改革試點,豐富試點內容,完善制度設計,以實事求是的精神著力化解規模農業和現代農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現實問題。
2.爭取政策支持,選擇幾個試點,集中鄉村振興基礎設施投入資金全力以赴支持建設幾個現代化小城鎮試點,引導農村飲水、污水處理、道路、天然氣(煤氣)、網絡、文體設施、學校、醫院等相關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有序落地小城鎮,圍繞小城鎮合理布局特色產業發展,為農村提供更好的城鎮化示范樣板,為農業提供更好的現代化發展思路。
3.加大對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資金的統籌力度,創新融資渠道,靈活運用地方政府債券、城鄉融合發展基金和社會資本,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推動鎮村基礎設施的城鄉聯網和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4.加快涉農人才評價和人才“引、育、用、留”機制改革,推動人才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激勵涉農的政、產、學、研、金、服、用等人才向村鎮會聚,發揮好小城鎮人才“蓄水池”功能。
總之,農村問題的復雜程度遠超既有制度設計,各個村莊的情況千差萬別,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先行區沒有既成模式。推進新型現代化小城鎮建設,不是簡單的合村并居,既要大膽探索,銳意改革,也要區別對待,實事求是,尊重規律,因地制宜,穩步推進。
[來源:信網 編輯:陳燭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