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新房本來是一件讓人開心的事情,但是最近家住市北區遠洋萬和公館的周女士反映,自從2023年年初就發現自家新房被泡了,結果一直到現在賠償協議還沒有簽署。
“2023年1月底我們家的新房被泡,至今沒有給解決這個問題,一直拖著,拖了一年多了,還沒有給我一個準信。”周女士一家住在市北區遠洋萬和公館,她告訴記者,房子當時是精裝交付的,一拿到鑰匙,她就把一些家具搬了進去,準備當年入住,結果1月初她去看房子的時候,卻發現自家新房完全變了樣。“墻皮被泡得都掉了,地板、門都開裂了,家具也都長毛了。物業找了房修部上門來檢查,說是太陽能水管的問題,他先進來測驗了一下,水井那邊開了一個閥門,太陽能水管就開始往外噴水,是這個原因導致的。”
一開始遠洋萬和公館房屋維修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會將周女士家恢復原樣,隨即施工隊也開始施工,時間過去了3個多月,周女士多次前來查看,卻發現進度十分緩慢。“三四個月的時候慢慢就不怎么干了,甚至是停工,給他打電話溝通也無果,房修提出說不修了,按照市場價給予修復賠償金6萬多塊錢,讓我們自行修復。我就想盡快給我們修復,但是接下來他就把這6萬元直接降到了3萬元,又經過好幾個月的溝通,最終定的是47642元加半年的物業費。”
周女士表示,當時自己沒有更多精力再去糾結這些事情,只是想盡快維修,于是就同意了協商內容,自己找人進行維修。但令她沒想到的是,房子自己都已經修好了,但簽署協議一事一直從2023年5月份拖到了現在。
“至今他已經給我發了很多個合同版本,換來換去,他一開始答應的半年物業費沒有在上面顯示,跟他溝通了以后,他說好,再改改,改了以后,下一次又發另外一個版本,還是沒有加上物業費的事,再跟他溝通,他還是又發了另外一個版本,有了物業費,但是賠償金額后面沒有寫時間。”看著手里幾份未簽署的協議,周女士氣就不打一處來,明明5月就已經協商好內容,結果到了現在還沒簽署完成,眼看馬上就要入住了,她實在無法等下去了。“我的訴求就是盡快解決問題,賠付的時間、物業費等落實到書面上,我們現在準備要往里住了,想盡快把這個事情落實到書面上。”
事情到底如何?隨后記者與周女士一同來到了遠洋萬和公館房屋維修中心。
青島遠高置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說:“需要您提供一下當時裝修的發票還有收據,因為我們現在可能涉及糾紛,這些東西我們是有用的,開庭的時候可能會用上,這個東西在整個洽談的過程是有變化的,我們是根據業主的訴求在調整的。”遠洋集團工作人員表示當時與施工隊存在一些糾紛,這才拖延了維修進度,至于協議內容,是在協商過程中根據業主的訴求進行更改的。
“我們這兩天盡快商量,給您一個能簽到協議里的時間,您看這樣可以嗎?”經過協商,遠洋集團工作人員表示現場無法做主,將于下周二給到周女士協約內的賠償支付時間,并進行下一步協約簽署工作,對此,周女士也表示同意。
最新進展,遠洋集團這次終于說到做到,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新的協議發給了周女士,雙方約定在周女士提供相關的憑證之后,7個工作日內將補償款打給周女士。
整理自青島電視臺生活在線欄目
[來源:信網 編輯:戴慧慧]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