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在四川成都崇州某小區,一對母女遭到體型碩大的羅威納犬撕咬。17日下午,崇州警方發布通報,受傷女童已于16日23時許轉至華西醫院,目前生命體征平穩。18日,新華社記者向四川省公安廳核實了解到,10月16日咬傷女童的黑色羅威納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媒體報道,有參與會診的醫生說:“兩歲多孩子的皮膚嬌嫩,整個右側是多達20多處的咬傷,最長的有8厘米,真是讓我不忍直視。”“我們一致認為,如果現在做手術探查,丟腎的概率非常高,最優的方案是保守治療。”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國各地飼養寵物的家庭越來越多。對養狗人士來說,外出遛狗是每天必打卡的任務。遛狗就要拴好繩,“文明繩”是養犬人的文明必修課。
黑色羅威納犬主人需承擔什么責任?
資料顯示,羅威納犬屬于大型犬,是世界上最具有力量的犬種之一,也是所有犬種當中攻擊人次數最多的品種。
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涉事羅威納犬已被收押,不清楚后續是否會被安樂死。針對該犬只患有狂犬病的傳聞,其予以否認,“檢測過,打過疫苗。”
據《法治日報》消息,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分析稱,如果犬主人未履行看管義務,導致禁養犬或者烈性犬等犬只傷人,造成嚴重后果的,或構成下列罪名而承擔刑事責任:
第一種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刑法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犬主人明知或應當明知自己飼養的為禁養犬或者烈性犬種,危險性高,仍未盡到看管義務,導致該犬傷害不特定的公眾,且造成重傷或死亡結果的,則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但適用該罪要求犬只對不特定的公眾產生了危險,因此若涉事犬只處于無人看管的狀態較為短暫,則可能無法構成該罪。
第二種是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犬主人故意指使犬只咬傷他人,且造成了輕傷以上的結果,則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飼養人的刑事責任。對于造成重傷結果的,應當加重處罰。
第三種是過失致人重傷罪。根據刑法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犬主人飼養禁養犬或烈性犬,且沒有盡到看管義務,導致犬只咬傷他人,且造成重傷結果的,可以過失致人重傷罪追究飼養人的刑事責任。
現場白色拉布拉多被領回 一狗吃瓜全網教育
在網絡上傳播的“兩歲女童遭惡犬撕咬”的視頻中可以看到,有一只白色拉布拉多圍在附近,但并未實施攻擊。據悉,拉布拉多已被主人領回,根據協助警方控制該狗的志愿者透露,因為在監控視頻中沒有看到拉布拉多咬人的行為,它不會被處死。
但是此事還是在網絡上引發了新一輪的討論:有網友心疼拉布拉多吃瓜被捕;有網友指出視頻中拉布拉多曾試圖阻止羅威納犬對女童的攻擊,稱拉布拉多“沉冤得雪”;還有網友曬出對自家拉布拉多犬的安全教育視頻上熱搜,開啟了全網“全網拉布拉多安全教育會議”。
拉布拉多犬溫和,聽話,攻擊性不強,雖被“無罪釋放”,但其主人養狗不栓繩的行為,恐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羅威納等大型犬在青島禁養 養犬之前需查好禁養名錄
幼童被狗撕咬事件發生后,記者走訪青島街道、小區發現,栓繩遛狗是大部分,但是不栓繩遛狗的現象也普遍存在。在南京路上記者看到,一只寵物狗在前面跑,而拴狗繩卻在市民手中握。當狗湊到路人跟前時,其主人說“我家狗很溫順,不咬人”。有的路人會選擇蹲下摸狗,但是大部分路人以及帶小孩的家長仍會選擇繞路而行。
記者查詢青島市公安局網站發現,在《青島市禁養犬名單》中,禁止城市飼養的犬種包括羅威納等在內的40種大型或烈性犬種。如果是盲人和肢體傷殘人飼養的用于導富和生活輔助的工作犬,則按照《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中明確指出,攜犬出戶未佩帶犬牌、未為犬只束牽引帶,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自覺規范行為舉止 青島多地開展文明養犬宣傳活動
近年來,為倡導文明養犬,青島各地警民聯手深入村莊、社區、小區、廣場、公園、商圈等人員密集區域,廣泛開展文明養犬宣傳活動。
市北公安通過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單頁、民警現場答疑解惑的方式,提高了飼養犬只群眾的社會公德和法律意識,引導更多的養犬群眾自覺遵守文明養犬公約,知曉依法養犬、規范養犬、文明養犬是每個養犬人應盡的義務。
城陽公安共開展集中巡查活動13次,發放、張貼宣傳材料一萬余份,懸掛橫幅200余條,并且給2200余只寵物犬辦理犬證,受理舉報190余起,警告處理12起。
萊西市公安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550余份,為群眾答疑解惑110余人次,現場制止勸導不文明養犬行為20余人次,在全市營造了文明養犬的濃厚社會氛圍。
文明養犬,遛狗拴繩。攜帶犬只出戶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系犬繩、戴嘴套,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防止犬只傷人、傳播疫病。同時,如果受到動物的攻擊傷害,要及時報警,查明飼養人或管理人,固定、保存好相關證據,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信網記者 李源菁 綜合自法治日報、中國新聞網、海報新聞、澎湃新聞等)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