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11日訊 7月10日,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第33屆青島國際啤酒節期間對部分區域住宿業價格實行漲幅控制的通知,全文如下。(信網記者)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有關住宿業經營者: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青島國際啤酒節期間住宿業客房哄抬價格行為認定有關問題的批復》(魯發改價格〔2023〕521號),現就第33屆青島國際啤酒節期間我市部分區域住宿業價格實行漲幅控制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中心城區)范圍內賓館酒店客房等住宿業。
二、控制時限
根據第33屆青島國際啤酒節舉辦時間安排,控制時限確定為2023年7月12日至8月8日。
三、控制幅度
在規定時限和范圍內,各類賓館酒店客房等住宿業價格以2023年7月3日—9日同等房型、同等服務條件實際成交的平均價格(包含線上、線下所有交易渠道的成交價格)為基礎,上漲幅度不得超過60%。期間未成交的,以7月3日前最后一次實際成交價格為基準價格。
四、其他事項
(一)有關住宿業經營者應從維護青島旅游和住宿業長遠發展的大局出發,自覺承擔維護旅游市場秩序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責任,積極做好青島國際啤酒節期間住宿業價格漲價幅度控制工作,嚴禁相互串通、哄抬價格、擅自散布漲價信息。違反上述規定,擅自突破客房漲價幅度控制上限,擾亂市場秩序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關于構成哄抬價格行為漲價幅度界定問題的意見》(魯價調發〔2005〕65號)的規定,以哄抬價格行為論處,并列入失信黑名單,性質惡劣的將予以公開曝光。
(二)各類住宿業經營者應嚴格落實價格公示制度,實行明碼標價,線上、線下等不同銷售渠道的標價內容均應真實、清晰、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住宿業經營者應完整保留客房價格結算資料,以備有關部門核查。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來源:信網 編輯:李源菁]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