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17日訊 山西的司先生2017年9月份將孩子送入青島索斯蘭學校就讀九年級,并交了一年的學費15萬元。后因個人原因,司先生于2018年3月份向學校提出,想給孩子辦理轉學。學校同意了,并承諾為司先生退錢。但從司先生孩子轉校至今,學校也沒有把錢退給司先生。信網(0532-80889431)致電青島索斯蘭學校,學校工作人員稱會在核實后進行回復。
司先生告訴信網,雖然學校答應退錢,但當時并沒有商定具體的退款金額。“學費一年是十五萬元,孩子在學校上了半年,減去其他一些費用,估計至少能退我四五萬元。”司先生說。
“當時學校讓我找班主任辦理退款的事,但我每次聯系班主任,對方都讓我再等等,這一等就到了現在。”司先生告訴信網,由于他平時在山西工作,來一次青島比較麻煩。“希望學校能盡快把錢退給我,不要一直拖下去。”
信網了解到,青島索斯蘭學校位于李滄區龍川路7號,是一所含有初、高中課程的國際學校,在學校網站上的招生簡章上寫明,初中與高中的學費都在15萬元以上。信網聯系到學校,工作人員稱需要先進行核實,隨后另一名工作人員聯系了信網,“可能是因為之前學校其他的一些工作給耽擱了,所以一直沒有退,學校會在兩天內把錢退給家長。”工作人員說道。
信網又聯系了司先生孩子的班主任,對方承認目前的確沒有為司先生退錢,信網提出想了解退費的具體情況,對方沒有說明便掛斷了電話。
山東新島律師事務所的高越騰律師表示,如果雙方在協商退費時有明確約定,雙方應遵守協議約定執行。如果當事人認為學校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也可以通過投訴工商部門或者訴訟來維權。“既然學校已經承諾兩天退錢,建議先等一下。”信網全媒體記者 楊宇宣
[來源:信網 編輯: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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