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3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從平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青島蘭庭置業有限公司(簡稱“蘭庭置業”)在其開發的天福現河1號項目中,違背消費者意愿,強制消費者以11萬1個的價格購買車位。該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相關規定,依據該規定,2018年5月30日,平度市市場監管局對蘭庭置業作出警告,同時對其作出了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信網了解到,蘭庭置業在其開發的天福現河1號項目的銷售過程中,違背消費者意愿,強制消費者以11萬元1個的價格購買車位。截至2018年5月8日,蘭庭置業以強制消費者購買車位銷售的車位為0個,還未產生違法所得。
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2018年5月30日,平度市市場監管局對蘭庭置業作出警告,同時對其處以3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信網查詢《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了解到,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對不接受其不合理條件的消費者拒絕提供相應商品或者服務,或者提高收費標準。而該法第十五條則規定,經營者違反該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如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對于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經營者改正,可以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未產生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核實此事,信網曾致電蘭庭置業,但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該事的負責人不在,需上報之后才能進行回復,但是截至發稿,信網并未得到蘭庭置業方面任何回復。
信網全媒體記者 張孝鵬
[來源:信網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