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26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衛生計生委員會了解到,獅王日用化工(青島)有限公司(簡稱“青島獅王日用”)所銷售的部分消毒產品未經重新檢驗,就將產品保質期延長為三年。該行為違反了消毒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青島市衛生計生委對青島獅王日用作出了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信網了解到,青島獅王日用成立于1988年01月24日,登記于青島市黃島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登記住所為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渭河路919號。營業范圍包括口腔清潔用品、肥皂及合成洗滌劑、化妝品、其他日用化學產品的生產及開發;以上產品及其相關設備和原材料、寵物用品的批發及進出口等項目。
青島獅王日用違規銷售銷售產品是洗手液,該產品為外國進口,但是在在國內進行銷售時,獅王日用未按照國內相關標準重新制定保質期。該行為違反了消毒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依據該辦法第四十三條,青島市衛生計生委對青島獅王日用作出了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信網查詢得知,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毒產品檢驗機構應當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未經認定的,不得從事消毒產品檢驗工作。 消毒產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和評價報告,應當客觀、真實,符合有關規范、標準和規定。消毒產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為了解具體情況,信網聯系到了青島獅王日用駐上海辦事處,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確有此事,“當時也是對于相關政策理解的不到位,后來事情發生后,我們對于問題已經進行了整改。”該工作人員說。
信網全媒體記者 張孝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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