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4月27日訊 2018年3月26日,劉先生終于決定向青島大亞物流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大亞物流”)提出離職,“我受工傷快兩年了,公司從來沒給我認定工傷,后來我自己去認定了,但公司又不跟我提工傷待遇的事。”劉先生對信網(wǎng)(0532-80889431)說,而在他申請離職時,又遇到了新問題,“大亞物流扣下了我的離職材料,要我簽訂一個寫著放棄賠償?shù)碾x職申請書,不然我就拿不到離職材料。”大亞物流相關負責人劉女士卻直接否認了劉先生所述,“他的離職材料隨時可以來拿,他的賠償已經(jīng)給過了。”
申請離職必須放棄向公司主張權利
劉先生是大亞物流的老員工,從2010年開始就在大亞物流任職叉車司機一職。2016年8月10日,劉先生駕駛摩托車前往大亞物流上班途中不慎摔倒,“摔倒受傷后住了一個多月醫(yī)院,醫(yī)療費用是自己負擔的,花了4萬多元。”劉先生說,因為大亞物流方面未主動提出認定工傷,受傷同年的11月份出院后,他自行向青島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了工傷認定,并在2017年10月13日拿到了被鑒定為十級傷殘的認定結果。
“工傷是認定上了,但大亞物流還是不承認。”劉先生告訴信網(wǎng),拖了一年多,大亞物流就是不提工傷的事,他只能辭職,然后要求賠償。但是辭職時劉先生又遇到了問題,“大亞物流讓我在簽字的離職申請書上寫著不再向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這讓劉先生陷入了兩難:不簽離職申請無法拿到離職材料,他就無法入職下家公司;簽了字就得放棄應有的賠償。從劉先生提供的離職申請書中信網(wǎng)看到,該申請書前半部分為正常的離職申請,后半部分卻有則“本人不再向公司主張任何權利”的說明。
大亞物流:已經(jīng)進行了賠償處理
為此,信網(wǎng)聯(lián)系到了大亞物流相關負責人劉女士,她一口否認了劉先生所述,稱不存在扣壓劉先生離職材料一事,“他的離職材料已經(jīng)準備好了,他隨時可以過來拿。”而針對劉先生工傷賠付的事項,劉女士則稱“已經(jīng)進行了賠償處理”。
那是通過什么形式,具體金額又是多少,并且離職申請上為何寫上員工不再向公司主張任何權利?劉女士突然掛斷了電話,之后信網(wǎng)多次撥打,均遭拒接。
拒絕提供離職材料已違法
“用人單位不給正常離職的員工提供相應的離職材料,已經(jīng)違反了勞動法,員工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對此,青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wǎng),勞動法有明文規(guī)定,員工正常離職,用人單位應為員工提供相應的離職材料和手續(xù)。
而對于劉先生的工傷賠償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正常情況下,員工受工傷構成十級傷殘后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一般需負擔員工的工傷待遇和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承擔,建議員工直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信網(wǎng)全媒體記者 張孝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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