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12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日前,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對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經理蔣寧提起公訴。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蔣寧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明示、暗示他人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信網全媒體記者 張孝鵬 通訊員 白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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