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0日訊 信網從青島市農業委員會獲悉,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因銷售未取得登記證的肥料產品,違反了《肥料登記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被青島市農業委員會予以警告處罰,并處罰款7261.39元。信網致電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將會聯系相關負責人進行回復,但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任何回復。
信網從青島市農業委員會了解到,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肥料產品“鈣鎂多”肥料,產品未取得登記證,系違反國家有關肥料產品銷售規定的行為。
在接到該消息后,青島市農業委員會于2018年2月1日對位于青島保稅區北京路60號新天地大廈3樓308室的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檢查,該公司所銷售的肥料產品“鈣鎂多”未取得登記證。執法人員當即請示立案調查,隨后調取了2016年至2018年的發貨明細與價格表,并對公司法人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對證據進行了收集。
經查,自2016年至2017年間,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共銷售“鈣鎂多”31.7558件,共476.34公斤,違法所得7621.39元。根據《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青島市農業委員會依法對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銷售未取得登記證肥料產品一事作出處罰決定:對該公司予以警告處罰,并處罰款7621.39元。
為了解此事,信網致電青島斯蒂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自己并不清楚,并表示稍后會安排相關責任人進行答復,但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任何回復。
信網全媒體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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