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8日訊 2016年,韓女士在青島元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定了一輛英菲尼迪Q50L轎車。但交了定金之后,因嫌購車附加費太高,兩年沒有提車,期間提出要退還定金,但至今未能解決。青島元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方面告訴信網(0532-80889431),顧客認為附加費過高,可以幫助申請,但不能退還定金。雙方各持己見,一時之間陷入僵局,車提不了,定金也退不了。
韓女士的購車合同
嫌附加費過高顧客想退車
韓女士看中了一輛英菲尼迪Q50L轎車,2016年時,她所在的煙臺沒有英菲尼迪4S店,于是,她便到了青島元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選車。
2016年10月22日,韓女士交了12000元定金,定下一輛總價25萬元的英菲尼迪Q50L轎車。之后,她就準備貸款購車,“當時讓銷售人員幫忙算一下費用明細,準備貸款。”
“附加費要近2萬元。”韓女士說,她認為青島元皇收取的附加費太高,而這個附加費中包含上牌費、手續費和嘉車寶的費用。“嘉車寶是必須讓買的,5980元。”所謂的嘉車寶,就是貸款買車時,車上安裝的GPS,基本作用一般是兩點,可便于萬一車主拒還貸款,隨時定位車輛位置,也可作為車主自用,方便車主自己定位車輛。
對附加費的不認可,直接造成了韓女士與青島元皇的矛盾。“我們跟銷售人員商量過,可不可以少點附加費,被拒絕了,問可不可以全款提車,免掉其中一些附加費,也被他們拒絕。”結果,車一直沒提,韓女士提出退款也不給退。
現在,煙臺有了英菲尼迪4S店,韓女士說如果青島元皇始終堅持近2萬元附加費,她就從煙臺提車。“本著這種想法,我又聯系他們,還是被拒絕了。”韓女士說,青島元皇拒絕退定金,也不降低附加費,事情陷入了僵局。
青島元皇稱定金不能退
3月1日,青島元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姜女士告訴信網,客戶已經簽了銷售合同,一切按照合同執行。
“你看合同上用的是定金,不是訂金。”信網從銷售合同中看到,其中的細則并未明確規定定金不能退,但在談及能否退錢時,姜女士告訴信網,合同上是“定金”,“定金”是不能退還的。“不退款是公司決定的,不是我個人說了算。”
從2016年至今,已經過去近兩年的時間,車仍未提走,定金也不退還。不過,姜女士給出的解釋并不像韓女士所說的那樣,除了堅持不能退定金以外,她表示如果顧客嫌附加費太高,可以協商申請。
信網了解到,韓女士也曾向英菲尼迪官方客服投訴過此事,但工作人員也僅表示,會督促店面妥善處理,至于如何處理,還需要青島元皇出面。
建議消費者與車行協商解決
對于此事,信網咨詢了山東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的王磊律師,“這種情況,從司法角度上來看,依據不是很足,對顧客利益的支持不大。”王律師說,既有合同約定,又是顧客自己確認簽字,而且“定金”雖然沒有明確詳細的規定,但確實不給退,“這些都對顧客不利。”
王律師說,顧客若非要堅持要求退款,要能證明銷售商在銷售中存在過錯,或者從購車附加費過高的角度考量。“過了這么長時間車還沒提走,再繼續拖下去意義不大,建議顧客還是與車行協商解決。”王律師也提醒消費者,在簽訂購車、購房等合同時,沒做出出自自己真實意愿的決定之前,要謹慎簽合同,并且在合同內容中要仔細區分“定金”、“訂金”等詞的含義。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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