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6日訊 近日,青島的高先生通過大道用車租用了一輛共享汽車,從臺東附近開到了城陽區鐵騎山路,費用高達177.9元,其中還車附加費高達129.5元。大道用車對還車附加費的解釋是“僅在圍欄外還車時收取”,高先生告訴信網(0532-80889431),他是按照還車須知還的車,大道用車也沒有對“圍欄”范圍做明確的解釋,認為大道用車應該退還還車附加費。對此,大道用車的客服工作人員告訴信網,他們要進行核實,如果是其責任,會給高先生退款。
租車費詳情
大道用車用一次花了177.9元
2018年2月16日,高先生從青島市北區臺東附近通過大道用車租了一輛共享汽車,在城陽區鐵騎山路附近還了車??蛇€車時,高先生發現本次租車用了177.9元,其中還車附加費高達129.5元。這個還車附加費按照大道用車的解釋是“僅在圍欄外還車時收取”,“我是按照還車須知上的要求還的車。”高先生搞不明白,怎么會有這么高的費用。
高先生聯系過大道用車客服,“他們說是我沒在圍欄內還車,可圍欄范圍在哪我根本不知道。”后來,高先生才發現,“圍欄”的范圍要將大道用車上的地圖放到最大才能看到,“地圖放大才能看到一個紅色的框,那就是所謂的圍欄。”
然而,高先生發現,這個“圍欄”僅在還車附加費的解釋中提到過,還車須知中根本沒有提及。
還車附加費解釋中提到了“圍欄”
大道用車稱核實后會處理
信網從高先生提供的圖片上看到,在2月16日的用車信息中,他一共花了177.9元,其中里程費僅35元,時長費也只有11.4元,而還車附加費卻高達129.5元。
而在還車須知中,信網看到,僅提醒了顧客要將車停放在合法停車場,還車時的注意事項,以及用車時不得超出所在城市的行政區域范圍。對于“圍欄”并無明確告知和解釋。
信網就此事聯系了大道用車官方客服,對于沒有明確“圍欄”范圍一事,工作人員表示:“我們會進行核實,如果是我們的責任,會給顧客退款,并進行改進。”
還車須知中沒有對圍欄的解釋
大道用車退還了附加費
對于此事,山東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的王磊律師表示,如果大道用車確實沒有對“圍欄”做出詳細解釋,那么就違反了公平原則,以及違背了雙方的合同平等,“大道用車有告知顧客的義務,在未明確解釋圍欄范圍,顧客又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取費用顯然不合理。”
不過,王律師表示,作為顧客,也應該盡到自己的義務,“比如在用車前應該對目的地有個了解,避免目的地沒有還車點。”雙方雖然均有責任,但責任側重點還是在于大道用車,王律師認為,應將多余的款項退還給高先生。
截至發稿,高先生向信網反饋,大道用車客服聯系到他,并給他退還了還車附加費。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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