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日訊 3月1日,青島市環保局副局長漢紅燕做客青島市政務網“在線問政”欄目,就排污許可證發放話題與廣大市民在線交流。
污許可證是什么,它的作用是什么
漢紅燕對此回復,排污許可證是排污單位的“身份證”。許可證是載明排污單位對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關環保義務的法律文書,是對排污單位排污行為的約束,具有“身份證”的作用,它不是“良民證”,更不是免責證明,排污單位必須承擔按證排污的責任,環保部門承擔依證監管的責任。
什么樣的企業需要申領排污許可證
漢紅燕說,按照環保部的統一部署,分階段、分行業核發排污許可證。各行業企業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時限參見環保部印發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未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排污單位,暫不需申請排污許可證。按照分類管理名錄,供熱企業應于2019年前申領排污許可證,汽車修理行業應于2020年前申領排污許可證。
申請排污許可證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漢紅燕介紹,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企業申請排污許可證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上申請成功后生成打印); 2. 有法人簽字的書面承諾書; 3. 排污許可證申領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簡化管理的單位不需要提供); 4. 申請年排放量限值計算過程; 5. 建設項目環評批復文件原件(核對后退回)及復印件; 6.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登記表)(2015年1月1日之后通過環評審批項目須提供); 7. 納污范圍、納污企業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單位須提供) 8. 有償獲取排污權的證明材料(有償獲取排污權的單位提供)。
排污許可證弄丟了怎么辦
漢紅燕說,對于排污許可證發生遺失、損毀的,排污單位應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向核發環保部門申請補領排污許可證;遺失排污許可證的,在申請補領前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發布遺失聲明;損毀排污許可證的,應當同時交回被損毀的排污許可證。 核發環保部門應當在收到補領申請后十個工作日內補發排污許可證, 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告。
[編輯:三人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