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1日訊 2月24日晚,青島開發區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在劉公島路與舟山島街路口開展夜查行動。21時許,一輛魯B牌照的黑色轎車在臨近檢查點時走走停停形跡可疑,民警隨即上前將其攔停。駕駛員下車后民警便聞到刺鼻的酒氣,而且該駕駛員已經意識渙散,拿著手機想打電話,卻連屏幕都解鎖不了。民警遂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經現場酒精吹氣檢測發現該駕駛員酒精含量已達203.4mg/100ml,屬于醉酒狀態,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隨后民警在落實駕駛員身份時,駕駛員極度不配合,在面對民警的詢問時該駕駛員一直保持沉默。后民警經過多方努力終于查明駕駛員肖某的身份,當民警再次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肖某對民警說道:“我有駕駛證,但不能給你看。”隨后民警將其車輛暫扣并帶至醫院抽取血樣。在醫院抽血期間肖某更是倒地耍起了酒瘋,對交警和醫護人員罵罵咧咧,洋相百出。
后民警通過系統查詢,發現肖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機動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肖某將面臨半年以下拘役。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交警提醒:任何交通違法后想逃避處罰的辦法都是行不通的,與其被查后撒潑耍酒瘋,不如上車前就考慮清楚自身是否具備開車上路的條件。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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