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27日訊 王女士2017年11月2日入職未來聯合社區服務中心(簡稱“未來聯合”),入職時雙方約定工資每月3000元,2018年1月2日,因未來聯合工資發放不及時,王女士申請離職,但是離職后2018年1月的3000元工資卻一直沒給發放,“2017年11月的工資發放時就晚了十天,租的房子到期了都沒錢交房租。”信網(0532-80889431)聯系未來聯合,負責人崔先生承認未發王女士工資一事,“這個員工在職期間態度很不端正”。
信網了解到,未來聯合屬于公益性質的組織機構,不需在工商部門進行登記注冊,未來聯合主要的經營內容是進社區舉辦活動,而對員工是按照一般企業模式來進行支付工資的,王女士在職未來聯合期間就是負責進社區組織活動,“我離職的時候承諾下個月發工資時把工資發給我,但是后來我同事工資都發了,我的卻沒發。”王女士說她的工資應該是2018年1月30號左右就發放的,但是至今也沒發。
為此,信網聯系到了未來聯合負責人崔先生,崔先生承認未發王女士工資一事,同時稱王女士的工資會發,但是需要延后一段時間,“這個員工在工作期間對待工作非常不認真,她的工資我們會發,但是需要等等。”但是要等到什么時候,崔先生表示這個無法確定。
“建議王女士通過勞動監察來解決此事,雖然未來聯合并沒有主體,但是對于她來說未來聯合就是一個用人單位的身份,這并不影響王女士通過正常渠道進行維權。”青島西海岸新區勞動監察大隊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王女士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此事,由勞動部門進行處理。
截至發稿,信網了解到王女士已向青島西海岸新區勞動部門進行投訴,勞動部門也已受理,正對未來聯合立案展開調查。信網全媒體記者 張孝鵬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