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26日訊 “別人家的公司過年前都發年貨,到了我們這就變成強制購物了。”近日,信網(熱線0532-80889431)接到了天一集團紅旗紡織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旗公司”)員工的投訴,稱公司在春節前組織員工“內購”,要求每個人至少購買200元的產品。信網就此聯系了紅旗集團的行政科,工作人員表示“內購”是公司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并無強制購買一說,“要求最低消費可能是個別科室的行為,跟公司無關。”
春節前公司“內購”每人至少花200元
“為進一步降低禮品類物資資金占用,同時讓利于公司內部廣大員工,特推出以下內購活動……”2018年春節前,紅旗公司的銷售通知群里出現了這樣一則通知,公司將四件套、襪子、襯衣和毛巾禮盒等產品以“內購”的形式向員工出售,其中四件套每盒150元、襪子每盒200元、襯衣每件200元、毛巾每盒50元。內購的形式并不少見,但讓員工們意外的是,這次內購規定了最低消費金額:中層以上最低800元,班組長以上最低400元,普通員工最低200元。
對于這次“內購”,不少員工都認為這是一次“強制消費”,產品種類少,還規定了最低消費金額。根據通知里的要求,中層以上員工把每種商品各買一件,也無法達到800元的最低消費,更何況公司出售的商品并不一定符合每位員工的實際需要。
在采訪中,信網聯系到了一位紅旗公司售后部的工作人員,他證實確有此事發生,但具體情況還需要向行政科室了解情況。
紅旗公司:從未強制員工消費
根據售后部工作人員的提示,信網又聯系到了紅旗公司的行政科。當信網提及“內購”一事時,工作人員表示并沒有強制員工消費的情況:“這些商品都是客戶頂賬回來的,無論從材質還是質量上看都是市場上的精品,但我們賣給員工的價格卻只有市場價的一半,相當于是給員工的福利。”
既然是低價銷售,為什么微信群里的通知又規定了最低消費,并且貨款要從工資中扣除呢?“這是個別科室的行為,跟公司無關。公司從來沒有規定每個員工都要買。”行政科工作人員回答說。
人社局:不允許用物品抵扣工資
信網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查詢得知,紅旗公司于2004年注冊成立,經營范圍為機械、紡織機械及配件的制造、銷售;電控系統的開發與銷售;棉、毛、化纖布的織造(不含印染)與銷售,貨物進出口。從公司經營范圍看,向員工出售毛巾、襪子等物品的行為無可厚非。
然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想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而且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條例中都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但在紅旗公司的通知中,“內購”卻成了必須完成的消費,而且消費金額還要從工資中扣除。
對此,信網聯系了青島西海岸新區人社局,工作人員解釋法律并無明文規定不允許企業向員工出售商品,但這種銷售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能強制要求員工購買,也不能因為員工拒絕購買而將其辭退。“既然員工購物是出于自愿,所以也不能因次直接扣除工資。”工作人員說,如果紅旗公司堅持以扣除工資的形式要求員工購物,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一旦查實,我們會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和處罰。”信網全媒體首席記者 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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