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28日訊 隨著快遞業、物流業的快速發展,摩托車逐漸成為配送貨品的主要交通工具,由于駕駛人的綜合素質良莠不齊,闖紅燈、逆向行駛、涉牌涉證等嚴重違法行為常有發生,帶來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島市北交警大隊從本周起,開展代號為“俯瞰行動”的摩托車交通違法重點整治。2月28日為此次整治活動的啟動日,利用“無人機”和視頻高點探頭,“盯住”駛入高架路的摩托車,在下一個出口設置攔截點,將違規行駛高架路的摩托車進行查扣。期間,大隊共出動警力80 余人次,查扣兩輪摩托車61輛,三輪摩托車14輛,“俯瞰行動”整治行動初戰告捷。
“無人機”、高點探頭、“瞭望哨”相互配合
為了保證行車安全,城市高架路只設立了機動車道,嚴禁摩托車行駛的。膠寧高架路、杭鞍高架路、新冠高架路的各入口輔道均設立了明顯的禁令標志,禁止摩托車駛入。在高架路上查摩托車,一般是在各出口的匝道周邊,為了提高整治活動的效率,青島市北交警首次使用了“無人機”和視頻高點探頭,提前發現目標,及時通知前方查車人員攔截、盤查。在沒有探頭的路段,還增加了“瞭望哨”, 將警力合理布置在各路口和外圍區域,合理使用查緝戰術,形成“布袋式”管控區域,堵住所有容易逃跑的路線。同時加大警車巡邏力度,使用警報器和喊話器對沿途摩托車進行語言控制,要求其降低車速、停車接受檢查。
摩托車上高架路發生交通事故自己擔責
從整治結果來看,多數駛入高架路的摩托車駕駛人,為了繞開橋下路口的紅綠燈,為了省時間而忽略了安全,有送快遞的,有送快餐的,還有急著上班的。既然明令禁止摩托車駛入高架路,那么違規駛入的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必然要承擔責任。
2016年12月07日20時15分許,吳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后座載著程某沿新冠高架東向西行駛至市場三路橋上拐彎處,因措施不當二輪摩托車與隔離墩相撞后倒地,造成兩人受傷,摩托車受損。當事人吳某無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措施不當發生事故,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十九條一款、第二十二條一款之規定。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王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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