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27日訊 據青島市環保局消息,圍繞國家、省、市確定的短期及中長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和任務,近日,市環保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了詳細的責任分解,基本確定了11個區市(含高新區)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內容,將提請市政府主要領導與各區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簽署責任狀。
各區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突出轄區特點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就工業污染防治、城鎮生活污染治理、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環境信息公開等七大方面任務進行了明確,工作任務最終目標落實到2020年各轄區包括地表河流、城市河道、近岸海域、集中式飲用水源、主要地下水環境的改善上。
自2017年度起,每年將按責任書確定的任務目標對區、市政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和水污染防治相關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嚴格獎懲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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