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20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為了響應高檢院、省院、市院宣傳戰略思路,為了符合新形勢下檢察宣傳工作的新需要,為了進一步加強檢務公開,拓展檢民溝通新渠道,城陽區檢察院自2013年3月開始運行“城陽檢察”新浪微博,自2014年11月試運行“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檢察院”微信服務號,并與2015年1月1日正式運行。截止2017年1月1日,城陽區檢察院微博共發送各類博文2766條,粉絲量8258人;微信服務號共推送信息109次,發送文章330余條,訂閱數961人次;“城檢微站”刊登各類信息200余條。
微信公眾號及“城檢微站”建設
2014年上半年,城陽區檢察院黨組提出加強新媒體建設宣傳的要求后,開始著手籌備建設微站平臺和微信公眾號。通過與聯通公司及其下屬軟件開發設計院進行合作,進一步完善了對整個微信微站體系的架構,并就微站開發,微站板塊設計,微信后期維護以及網絡流量資費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研討和論證。經過三個多月的開發、完善,微信公眾號及微站于11月底開始試運行,并在“城檢微站”平臺內設城檢新聞、法律講堂、檢察職能、上級院資訊、新聞鏈接、服務等6個欄目。其中可以通過微站及公眾號內設鏈接實現案件信息公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上舉報、網上申訴等功能。
運營管理
城檢兩微與網絡輿情工作分屬政治處負責,并由分管宣傳工作的副主任以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維護與管理。城陽區檢察院2014年12月制定并通過了《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檢察院微博、微信、微站運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中注明了信息內容的相關處理方式,“‘兩微一站’工作由政治處負責管理,下設管理員1名,信息員若干名。管理員負責收集、審核、整理、發布信息,并及時關注“兩微一站”評論,引導正確輿論方向,盡量做到有問有答,措辭得當;信息員負責收集本部門可發布的工作信息,并將信息及時上報管理員。”
聯動機制
內部聯動:各科室將業務能力較強、文字功底過硬的干警推薦位聯絡信息員,由各信息員初步發覺并撰寫身邊生活工作中的新聞點,通過填寫《外網信息發布審批表》經對應領導簽字后遞交到兩微辦公室,由管理員對信息進行加工、整理、配圖后,通過兩微平臺推送到訂閱者手中。同時,管理員也會根據所需信息主動與信息員溝通聯系,由管理員進行跟蹤撰稿。
外部聯動:通過微信平臺與中央電視臺12套法治節目、檢察日報山東省記者站、市院宣傳處、青島日報、青島早報、齊魯法制網、搜狐法治、城陽電視臺等多家機構形成聯動機制。各機構通過我院微信推送的信息搜集感興趣的線索,在于我院管理員取得聯系,進行進一步采訪報道。通過微信公眾號作為聯動載體,有效的提高了新聞信息的實時性,推動了檢察機關與新聞媒體的互動聯合。
微信服務號的推廣、普及
二維碼配圖作為“兩微”工作的主要推廣途徑, 城陽區檢察院通過網媒新聞發布、宣傳海報、宣傳圖冊等多種途徑進行搭配二維碼圖片發布的形式達到推廣目的。同時,我院“城檢微站”平臺提供了案件信息公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上舉報、網上申訴等功能,在律師閱卷、當事人查詢時,由干警將我院兩微平臺相關功能對其進行推廣、普及。另外,我院也鼓勵干警通過個人微信朋友圈轉發我院兩微信息。
輿情處置
城陽區檢察院在《微信、微博、微站運營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要及時回應群眾訴求,解答群眾疑惑。網民反映的一般性法律咨詢由管理員及時回復;網民反映我院工作中的一般性問題,應按照政治處主任意見及時回復,比較復雜的工作問題,由政治處主任決定層報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并根據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意見回復;對涉及案件業務問題,根據政治處主任意見決定轉交相關業務部門,由管理員及時回復網民轉交的具體科室和聯系方式,該業務部門擬出答復意見并2日內反饋回管理員,及時對網民進行回復;對網民舉報的案件線索,由政治處主任審閱后直接轉交控申科負責,管理員應及時回復網民轉交情況及控申科的聯系方式,并引導網民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舉報。對網民的帖子回復要及時,根據帖子內容的復雜程度,最長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對案件線索舉報的回復時限按照控申科對案件線索管理的時限辦理。”
城陽區檢察院兩微平臺自運營以來,共收到各類留言200余條,其中法律資訊類130條,涉及線索舉報類8條,其他問題咨詢類620條。城陽區檢察院分管領導及管理員均在第一時間對相關留言進行了回復,并且得到了對方的滿意答復。兩微平臺運營至今未發生一起因平臺而引起的輿情事件。同時,兩微平臺在面對其他突發輿情時也將作為城陽區檢察院對外發生的有力窗口,通過一直的努力維護,兩微平臺所培養出的關注者也將成為發聲的有力支持者。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李灝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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