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17日訊 酒駕將面臨嚴重的處罰,很多駕駛員卻對此并不了解。不無論兩次酒駕被查處的間隔時間是多少,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駕,當事人都要面臨拘留、吊銷駕駛證和罰款的處罰。在嚴厲的法律面前,然而仍有駕駛員無視交通法規,飲酒駕駛被查后不思悔改,心存僥幸,再次以身試法。
2月16日13時30分許,膠州交警大隊在膠州市朱諸路與黃大路路口執勤,發現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形跡可疑,駕駛人孫某精神恍惚,遂將車輛攔下。經檢查發現該駕駛員孫某有酒后駕駛嫌疑,后經現場吹氣測試,孫某酒精含量為43mg/100ml,遂將其帶回中隊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該無牌二輪摩托車駕駛員孫某在2016年1月13日曾因酒后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未戴頭盔被交警大隊查處。這期間孫某沒有檢討自己的行為加以改正,2月16日中午,孫某在本村一飯店飲酒后,全然忘記其酒后被查處的教訓,在無駕駛證的情況下,酒后駕駛自己的摩托車去辦事。行至朱諸路被執勤民警攔下,現因再次飲酒駕駛被查獲,將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1450元的處罰。
古人云“吃一塹,長一智”,一次飲酒駕駛車輛被查處后,教訓應該牢記,從此嚴格遵照交通法規。但是孫某卻不長記性,酒駕被處罰后不思悔改依然酒后駕車,最終身陷囹圄。每一位摩友,都應該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既對自己負責,亦對他人負責。
信網全媒體記者 姚飛 通訊員 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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