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16日訊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切實做好2017年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四項貫徹措施。
一是突出財政支出保障重點。在當前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況下,統籌好民生保障與經濟發展關系,把基本民生作為各級財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堅持“雪中送炭”,把握好預算安排優先次序,優先保障基本民生投入和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牢兜實民生底線。
二是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清理取消低效無效等項目支出,節省的資金重點用于基本民生支出。基本民生支出要納入財政優先保障范圍,建設性支出主要由市場解決、由社會提供。凡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存在財力缺口的地區,不得安排建設性支出,已安排的建設性支出要及時調整用于彌補基本民生支出缺口。
三是明確分級保障責任。各級財政要按照現行民生支出分擔比例足額落實應承擔的資金,不得留有資金缺口。縣級財政要統籌用好上級轉移支付和自有財力,優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市級財政要強化統籌職責,加大對財政困難縣的財力補助。省級通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民生類一般性轉移支付等資金予以支持。
四是加強監督問責。建立縣級民生支出政策落實情況調度與督導制度,加強對民生資金安排、分配使用、信息公開的監督檢查。省級轉移支付測算分配與各地保障基本民生經費投入和工作成效掛鉤,重點向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傾斜,對保障工作不力的予以約談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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