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17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從即墨交警大隊獲悉,2017年1月15日晚高峰時,即墨交警在執勤中查獲一無證且還酒后駕駛出租車司機,民警依法將該車暫扣,因駕駛的是營運車輛,該駕駛員將被處以5000元罰款和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的處罰。
當天下午5時許,岙蘭路中隊民警像往常一樣在煙青路與振華街路口執勤時,一輛車號為魯BTA0X5號出租車停在路口,任憑交警怎樣指揮就是紋絲不動,民警逐上前查看。該駕駛員神態非常的慌張,稱駕駛證忘在家里了沒有帶,讓執勤民警通融一下.該駕駛員與民警交談中始終用雙手捂著嘴,還特意地與民警保持著一定的距離,民警感覺事情有些蹊蹺,于是就對該駕駛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現場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8.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執勤民警通過指揮中心對該駕駛員作進一步核實時得知,該駕駛員叫李某某(男,53歲,即墨市人),駕駛證顯示為注銷狀態。李某某交待稱,中午沒事了自己在家小酌了幾杯。下午5時許,因要外出辦事,心想消了一下午的酒了,開出租車外出交警盤查的又很少,所以就駕車上路了,不想被交警逮個正著。“喝這點酒代價真是太大了”,李某某說到。面對查處李某某痛心疾首。
信網全媒體記者 姚飛 通訊員 華祥
[編輯: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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