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18日訊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2017年3月份,她從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手中定購了一套唐島海岸小區的房產,隨后,王女士發現當時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存在一些問題,便想要退定金但是遭到對方拒絕。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公司確實有一些唐島海岸小區的抵賬房產,但沒有聽說這些抵賬房屋是否在售賣。
交定金后對合同內容產生質疑
2017年3月份,王女士看中了一套位于青西新區唐島海岸小區的商品房,通過中介介紹得知,該商品房是開發商青島海德寧置業有限公司抵賬給了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
王女士與一位自稱是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協商好相關問題后,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并交了2萬元定金。事后,王女士與家人發現,當時所簽訂的買賣合同部分內容令人質疑。“因為有老花眼,當時也沒仔細看,回家之后家人跟我說,這份合同有好多地方都有人為修改的痕跡,有點不太合理,而且當時協商時說買房子贈送一個車位,購房合同里面也沒寫上,而且單元號也沒有寫。”王女士說。
根據對方提供的買賣合同,可以看到甲方為張某某,但是簽訂買賣合同時,卻由一位自稱是該公司員工的馮先生代替張某某進行了簽字,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并且,王女士和家人發現,馮先生提供的房屋抵賬的證明材料是復印的,內容非常模糊。“我們要求馮先生提供這份證明材料的原件,但是他只是遠遠的給我們看了一眼,不讓我們拿。”王女士說。
王女士告訴信網,在發現這些問題后,對該房屋的來源產生質疑,并向馮先生提出退還定金的要求,但遭到對方拒絕。“他跟我說必須要有人重新接手這套房產才可以為我退定金。”
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不清楚狀況
對此,信網致電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了解情況,一位工作人員稱唐島海岸工程確實是由自己公司做的,而且確實有一部分抵賬的房產,但沒有聽說這些抵賬房屋是否在售賣。
那么王女士所遇到的情況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友情提示一下王女士,不要再摻和這件事了,唐島海岸工程已經好幾年了,現在具體是什么情況我了解的也不是很多。”這位工作人員說,對于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的抵賬房產現狀,會跟公司相關負責人核實一下再進行回復。
對于此事,馮先生稱自己只是掛靠在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張某某則是公司招來在唐島海岸工程干活的包工頭,并不是法人,“這個小區開發商共抵賬給了公司5套房子,公司又抵賬給了張某某一套,然后委托我來賣。購房合同的內容沒有什么問題,合同是公司統一的印發的,由于售賣時樓號不同,所以就修改了一下。對于王女士的質疑,當時我也給她看了關于抵押房產相關資料的原件了,沒有任何問題。事情到了現在,中介包括我們這邊都忙活了這么長時間,所以定金是不會給她退的。”馮先生說。
律師建議協商解決
對于此事,信網咨詢了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據吳律師介紹,首先要確認一下賣方是否有王女士所購房屋的產權,如果有的話,只要合同真實意思表示,買賣合同就可能成立了。“如果說車位沒有寫在合同中,賣方認可并履行的話,也是沒有問題的。上述情況都要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來定,如果王女士想要退還定金,那么可以跟賣方協商解決。”吳律師說。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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