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7日訊 據青島市環保局消息,青島市大氣和水污染治理指揮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2017年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通知》, 對2017年全市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2017年,青島市將在總結2016年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治理范圍,實施精細化管理;以山東省新頒布的民用散煤、民用型煤質量標準為抓手,重點加強民用煤炭質量監督執法力度;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倡導居民自覺使用清潔煤炭。具體做到“兩摸清兩加強”。
一是摸清全市民用煤炭企業清單。對全市民用煤炭貯存、銷售、型煤生產企業開展摸底、調查、核實,摸清我市民用煤炭貯存、銷售、生產企業情況。為全面開展治理工作奠定基礎。
二是摸清全市非集中供熱居民采暖方式清單。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非集中供熱居民采暖方式(用電、氣、煤等)調查,重點調查范圍為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摸清非集中供熱居民使用煤炭供暖的戶數,掌握較集中燃用煤炭取暖的區域情況。
三是加強對民用煤炭執法監督監測。通過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的形式,對煤炭貯存加工銷售企業貯存、生產、銷售的民用煤炭采樣、監測,對生產銷售不合格煤炭的單位依法處置。
四是加強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評估。為準確評價開展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成效,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評估,確保此項工作能夠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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