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3日訊 據城陽公安微博消息,吉林35歲男子樸某凌晨在酒吧喝了四瓶啤酒,飲酒后駕駛公司面包車因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被民警查獲,經呼吸測試乙醇含量為94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
3月3日早8時左右,薈城路與崇陽路口城陽交警大隊城陽中隊民警早高峰執勤時,發現一輛車號為魯B987TP小面包車沿薈城路南向北行駛到崇陽路口處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被民警攔下,經查,該司機駕駛證處在實習期內,該司機下車后,民警聞到其身上有一股濃烈的酒味,隨即進行了呼氣檢測,乙醇含量為94mg/100ml,以涉嫌危險駕駛。
隨后,民警將其帶到醫院進行抽血備檢,而后帶到交警中隊約束至酒醒。
據了解,該男子姓樸,今年35歲,戶籍吉林省,暫住城陽區,在外企公司開車。3月3日凌晨30分,樸某駕駛公司小面包車赴酒吧與2名朋友聚會,一直喝到凌晨3時許,樸某喝了四瓶啤酒,飲酒后樸某駕車返回暫住地。今早晨駕駛小面包車返回公司途中被民警查獲。
樸某涉嫌危險駕駛將面臨罰款5000元,拘役6個月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顯然,駕駛員工作已經失去。
從昨天至今,城陽交警大隊連續一晝夜的查處酒后駕車等違法行為,共查處酒后駕車違法行為13起,醉駕1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3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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