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30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人社局了解到,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青島市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四批聘任制公務員,共有5個職位。
自2014年啟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工作以來,青島市已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了三批、11名聘任制公務員。
據了解,此次招聘的具體職位是:青島市科技局科技大數據高級職員1名;青島市商務局國際城市戰略商務推廣策劃高級職員1名;青島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旅游投資規劃高級職員1 名;青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大數據發展研究高級職員1名;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城市治理大數據應用管理高級職員1名。
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工作由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協調,各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招聘采取公開招聘和直接選聘兩種招聘方式。根據招聘職位的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聘任名額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等于或超過1:5的職位,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不足1:5的,采取直接選聘的方式進行。
招聘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測評、考察和體檢、公示和審批、辦理聘任等環節。其中,公開招聘的考試測評環節包括筆試、綜合評價和測試(面試);直接選聘的考試測評環節包括綜合評價和測試(面試)。
聘任制公務員實行的是合同管理。在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聘任后30日內,用人單位與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聘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聘任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聘任合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聘任合同期限;聘任職位及其主要工作職責、工作任務或績效目標;工作條件和工作紀律;薪酬待遇和社會保險待遇;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違約責任;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納入聘任合同的其他事項等內容。用人單位與聘任制公務員可根據工作需要,約定聘任合同補充條款。
聘任合同期限為1-5年,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任務和目標與擬聘任公務員協商確定。首次簽訂聘任合同的,可以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包括在聘期內。
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協議工資制,其薪酬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聘任職位、學歷、職稱、資歷,綜合考慮市場同類人員水平和本市公務員工資水平等因素,通過聘任合同確定。具體按《青島市聘任制公務員薪酬待遇實施意見》執行。
聘任制公務員依據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并享受相關保險待遇,同時參照青島市公務員有關規定享受醫療補助。
此次招聘的公告于12月30日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dhrss.gov.cn)和用人單位官方網站發布,具體網址已在公告中列明。報名時間為2017年1月5日9:00至 1月25日16:00,報考人員可按照公告要求進行報名。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通訊員 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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