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28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交警李滄大隊了解到,12月27日10時30分,一輛沒有懸掛車牌的紅色三輪車沿書院路東向西行駛至向陽路口,被正在路口執勤的李滄交警示意停車接受檢查。
駕駛員任某某下車后,既無法提供駕駛證,又說明不了車輛無牌的原因。在民警的耐心詢問下,任某某說,自己不知道這輛車還屬于機動車,應該掛牌;至于沒學駕駛證的原因,也是覺得自己本就會開三輪車,沒那么多講究,沒想到是違法的。據悉,等待任某某未懸掛號牌和無證駕駛兩項違法行為的,將是合并罰款7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李滄交警提醒您,開車上路,必須牌證齊全、嚴格守法!
信網全媒體記者 姚飛 通訊員 方文 韓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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