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27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交警膠州灣大隊獲悉,12月24日晚,交警膠州灣大隊三中隊民警在黃島收費站設崗夜查。22時許,執勤民警在對車牌號為魯Q1CA89的小型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當司機谷某搖下玻璃后,一股濃濃的酒氣撲面而來。民警要求其出示證件并下車接受酒精檢測,誰知谷某不但不出示證件,舌頭都捋不直,一直說就喝了兩杯啤酒,但堅持不接受酒精呼吸檢測。
在民警對其進行告知后,谷某最終接受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9mg/100ml,達到了醉駕標準。谷某看到測試結果竟然達到醉酒駕駛,知道躲不過了,開始向民警求情:“今天是平安夜,過節嘛,和朋友一人喝了半斤白酒,沒想到能在回去的路上被查到,確實抱著僥幸心理,喝酒了就是喝酒了,錯在我,能不能通融通融……”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2款,谷某將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信網全媒體記者 姚飛 通訊員 欒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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