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28日訊 2015年6月,德州的蘇先生跟隨老鄉高先生給青島欣海勞務中介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海勞務)干活,工作地址在位于青西新區泊里鎮的青島海晶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晶化工),共干了10個月,但至今只拿到5個月的工資,“跟我一樣的還有六七個人,總共欠我們10萬余元。”高先生告訴信網(0532-80889431)確實是由于他個人原因未給工人發錢,黃島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科表示,蘇先生也可持勞動合同向海晶化工或者欣海勞務追要工資。
干了10個月活,只拿到5個月工資
2015年6月,德州的蘇先生跟隨老板高先生來到位于青西新區泊里鎮青島海晶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打工,做一些卸煤、燒鍋爐等體力活,每月4500元工資,干到12月回家,又于2016年3月回來干活,一直干到5月,算起來總共干了10個月,但直到現在,他只拿到了5個月工資。“跟我一樣的還有六七個人,總共欠我們10萬余元。”
蘇先生說,他的老板其實是個“小包工頭”,跟著青島欣海勞務中介服務有限公司的王先生干。由于一直沒拿到工資,他先后問了高先生與王先生,但“高先生說沒拿到錢,王先生說已經結算清楚,工資依然沒找落。”
包工頭因招不到人,自行承擔住宿費用造成工資差
隨后,信網聯系了海晶化工集團,工作人員表示集團并不存在欠薪現象,對于蘇先生的情況也并不清楚。
欣海勞務的王先生告訴信網,雖然因為合同事宜,目前與海晶化工集團的勞務費還未完全結清,但是他已墊付了全部工資給高先生,相關打款記錄及證據都有。“我們與海晶化工集團之間的合同不是問題,可以自己解決。”
“欣海勞務方面已經把工人工資支付給我了。”對于王先生的說法,高先生表示確實如此,但之所以仍未支付工資,他也有自己的苦衷。
“欣海勞務招工時并不承擔住宿等費用,但是一方面招工困難,另一方面考慮到蘇先生等人都是老鄉,這部分費用我承擔了。”王先生說,另外有時不應給工人全天工資,他都算成了全天,因此有一部分差額。
王先生告訴信網,本來他去年干活的收入可以彌補這部分虧損,但是由于去年沒怎么干活,工資不足以覆蓋,但是欠條他已經給工人們寫過了,目前正在干活還款。
若形成勞動關系,可找勞務公司或海晶化工
對此,黃島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科表示,在簽訂了勞動合同,并且合同里有工資數額約定的情況下,勞動關系實際已經形成,小包工頭不給錢時,蘇先生等人可以直接向勞務公司或者海晶化工集團追要。
“但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比較松散,且工作時間短暫,工資的結算一般按天或是半個月結算一次,則可能為勞務關系。”工作人員說,蘇先生等人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相關人員會進行下一步調查。信網全媒體記者 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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