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7日訊 近日,市民崔女士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她于2016年3月在青島帝豪斯健身俱樂部(悅薈店)簽訂了兩次私教課程合同,共計56節正課,36節輔課,共花費16300元。目前課程已過半,崔女士的私教教練卻被帝豪斯單方面更換了兩次,而教學質量卻在不斷下降。無奈之下崔女士希望帝豪斯退還剩余課程的費用,但店方卻一拖再拖。對此,青島帝豪斯健身俱樂部的于經理表示,目前已為會員課程辦理延期,退款一事需與會員進行協商。
私教教練懈怠教學 學員不滿要求退款
2016年3月,崔女士在青島帝豪斯健身俱樂部(悅薈店)辦理了20節的私教課程活動,共計4500元。但上課不足半月,帶領崔女士的教練就離職了。
隨后帝豪斯給崔女士更換了一名何姓的教練。“更換后,這個何教練稱我之前辦理的4500元的私教課程,不帶有輔課不合適,在他的介紹下我又跟他續簽了一份11880元的合同,而這份合同里包含36節正課和36節輔助課。”
續簽后,起初上課都很順利,但當崔女士的課程還剩三十多節課的時候,這名何姓教練也離職了,無奈之下帝豪斯又給崔女士安排了另一名方姓的教練。
崔女士稱,“雖然我對三番五次更換教練很惱火,但想到更換教練課程又不會被耽誤,我就沒說什么。”但之后第三個教練的教學態度,卻讓崔女士非常生氣。“第三個教練十分懈怠工作,比如本應至少1小時的課程,她40分鐘就結束,本應該做的3到4套動作,教練也只帶我做一組。輔助課的內容也并未像當初承諾的,帶我做完整套動作,而是讓我自己走跑步機,或跳健身課。就像應付我似的。”
崔女士告訴信網,因在健身房沒有得到充分鍛煉,她回家只能自己鍛煉,卻因此不小心弄傷了腿。“想到這我就生氣,在健身房本來私教課就是1對1服務,我的教練被更換了3次不說,教練還越換越差。要不是教練不盡責,我會回家自己鍛煉弄傷腿嗎?”
隨后,崔女士向帝豪斯提出將剩余22節正課和輔課的課程退款,共計8250元。但該要求卻遭到了帝豪斯的拒絕。“他們說要退只能退60%,但我翻遍整個合同都沒有說退款只退60%這一項。”
帝豪斯:已給顧客課程延期 退款要再協商
在崔女士給信網提供的11880元的合同上, 信網看到該份合同1-2條曾標明:“當原指定教練之私人教練無法提供指導時,在經過會員同意后帝豪斯可以為會員安排其他教練替代,會員可在一周內提出異議,并有權更換其他教練。”
而對于退款方面,該合同第4條寫明:“會員交納課程款后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課程有效期內使用完畢,帝豪斯無需為此退還課程款,未使用的課程款也不可折抵其他消費”。并未提及只退60%的課時費一說。崔女士認為是帝豪斯教練的失職,導致她選擇退款,因此責任應由帝豪斯承擔。”
對此,10月7日,信網聯系了青島帝豪斯健身俱樂部的于經理。據他介紹,私教課程合同都是需要在一定時間內上完,有時限限制。“目前該會員的私教課程已經超出了合同中標注的時限,我們已經為她辦理了課程延期。”但在合同里,信網并沒有看到關于上課時限的具體規定。
而對于會員投訴教練教學懈怠,屢次更換教練要求退款一事,該經理表示希望會員來店協商,其他不便多說。
律師:要看雙方合同約定
對于此事,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的黃鵬舉律師表示,“當事人應以合同內容為主,看合同上有關退款的條款是如何約定的。另外,建議當事人搜集錄音,書面等證據證明是健身房的原因導致其選擇退款,如單方面與健身房協商不成,建議以法律途徑法定解除雙方合同。”
據信網了解,目前崔女士已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對于此事的后續進展,信網將繼續關注。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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