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20日訊 2016年5月,曾女士來到位于高新區祥源路37號中歐國際城·金茂墅(一期)看房,并交了50000元認籌款,但直到網簽那天,開發商青島興創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興創公司)才出示合同,看過合同的曾女士對規定的雙方權利義務不滿,要求退房,但開發商卻不退定金了。對此,中歐國際城方面告訴信網(0532-80889431),確實只能在簽約時才能看到合同,但合同主要用來辦房產證時核對信息用,業主沒必要看。
業主不滿條款欲退房遭拒
2016年5月,曾女士來到位于高新區祥源路37號中歐國際城·金茂墅(一期)看房。置業顧問介紹,中歐國際城不僅規劃了世界第二座伊甸園,系出名門的北京實驗二小也已于3月10日簽約落戶。了解過后的曾女士相中了一套近140㎡的疊拼別墅,總價約150萬,并交了50000元認籌款。
“開盤那天,我委托家人前去選房,成功選到了心儀的房子。”曾女士說,但是直到簽訂認購協議書,售樓處也未出示預售合同范本,知道之后的曾女士隱隱有些擔心。
曾女士說,等了一段時間后,到了交首付、公共維修基金以及簽約的那天,置業顧問仍告知交完款項之后再看合同,但在她的一再堅持之下,終于拿到了合同,但是看過之后的她瞬間傻了眼。“不僅主合同條款的許多違約金是0,補充條款基本都是‘為開發商說話’”。
曾女士告訴信網,比如合同規定,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支付總房價款的0%違約金。而且44頁的補充條款中,許多都以“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一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結尾。
曾女士說,補充條款都是在“為開發商說話”
“而且,置業顧問在未告知家人可以自行交公共維修基金的情況下,要求將款項直接交給她。”曾女士說,她一直信任置業顧問,但置業顧問卷錢跑路的事兒并不少見,中歐國際城的做法“太不講究”。曾女士說,為此她要求退房,但開發商卻不退定金。
中歐國際城:沒必要看合同
9月19日,信網致電中歐國際城,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開盤時確實看不到合同,但是可以看到模版,除了位置、面積、公攤、交房日期不一樣,其他信息基本一致。
工作人員介紹,網簽時需要業主核對信息,那時才可以看到合同,但若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確實沒法更改,定金也不能退。“其實業主沒必要看合同,主要是辦房產證時核對信息用。”
至于公共維修基金,工作人員告訴信網,款項是交給民生銀行,可由業主自行交,也可由置業顧問代交,但本身置業顧問不愿代交。“若業主有時間自己交,置業顧問肯定不愿跑腿,正常情況都是業主交。”
對于曾女士的情況,工作人員坦言也有,但是是個別現象。“有時簽約時間比較緊張,通知簽約后兩天內就得交上維修基金,若周五簽約,周六周日銀行放假無法辦理,為了業主著想,就把錢全收起來統一交,完全不用擔心。”
律師:簽字之前需仔細考慮合同條款
對此,山東德恒律師事務所的黃鵬舉律師認為,業主在簽字之前需仔細考慮合同條款,不可隨便簽字。“合同一定要看,是非常有必要的。”
黃律師說,開發商開盤時,曾女士確認購買后會簽訂一份認購協議,若認購協議上寫明“一切以文本合同\購房合同為準”或類似字樣,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出示購房合同,若開發商不同意,業主可選擇不簽,但業主既然已經簽了,表示已經同意。
截至信網發稿前,曾女士告訴信網,經過溝通,開發商已經同意退還定金,此后簽字時也會仔細考慮后再簽,避免類似現象再發生。信網全媒體記者 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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