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15日訊 以為交警蜀黎過了晚上10點就不會夜查了,酒后特意與朋友聊天到夜里才放心開車上路的“聰明駕駛員”,結果還是落入了李滄交警的法網,而等待這位“聰明”的酒司機的,不僅僅是罰款和記分,還有駕駛證降級的處罰,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7月14日,信網從青島李滄交警大隊了解到,7月13日晚22時15分左右,一輛懸掛著魯BJ***T號牌的白色長安牌面包車沿京口路東向西方向左轉行駛至峰山路口時,進入了李滄交警的視線。在對其進行檢查時,交警發現駕駛人趙某身上帶有有一股酒氣,雖然不濃烈,但是仍然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果然,酒精測試的結果顯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37.2mg,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見此情景,趙某連連搖頭,懊悔不已。原來,當天下午他陪同外地來青島的朋友去世博園游玩,晚上招待朋友,席間高興喝了一瓶啤酒,本以為兩個小時酒勁就過了,況且天氣這么熱,估計交警晚上10點之后就不會再執勤了,便在飯后生生與朋友聊足2個小時,看見時間過了22時才開車回家,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查到。
據悉,由于趙某所持的駕駛證的準駕車型為“A2”,酒駕的違法行為除了將帶給他罰款1000元、記滿12分、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外,其駕駛證也將根據規定,由“A2”降至“B1B2”,想要重新取得A2的準駕車型,必須要等三年后才可以申領。正所謂一次酒駕,損失巨大!李滄交警提醒您: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因人而異,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嚴格遵守交法,不要對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報任何僥幸心理。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 通訊員 方文 韓通科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