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11日訊 近日,國家食藥總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青島市李滄區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青島九水店經營的餃子用小麥粉(餃子粉)產品(生產日期:2015年10月9日),檢驗結論為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項目不合格。國家總局2016年第97號通告中,涉及青島市市南區青島大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香辣鰻魚絲產品(生產日期:2015年11月28日),檢驗結論為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山東省食藥局2016年第25號通告中,涉及青島市即墨市農副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孫彩英經營的雞蛋(生產日期:2016年2月3日),檢驗結論為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
青島食藥監局核查處置 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
青島市食藥監局收到國家總局關于青島市李滄區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青島九水店經營的餃子用小麥粉(餃子粉)產品不合格報告后,立刻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青島市李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對該企業下達停止銷售、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的通知,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
2016年6月7日青島市食藥監局收到國家總局第97號通告中青島市市南區青島大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香辣鰻魚絲產品不合格報告后,立刻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青島市市南區食藥監局立即對該企業下達停止銷售、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的通知,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
2016年6月8日青島市食藥監局收到省食藥局第25號通告中青島市即墨市農副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孫彩英經營的雞蛋產品不合格報告后,立刻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青島市即墨市食藥監局立即對該經營業戶下達停止銷售、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的通知,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
歐尚超市被罰50000元 其余依法交屬地監管部門
青島市李滄區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青島九水店經營的餃子用小麥粉(餃子粉)(生產日期:2015年10月9日)同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2015年10月5日生產的同類產品6袋、2015年10月8日生產的同類產品3袋,已全部下架封存。轄區監管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青島市李滄區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青島九水店負責人依法進行了約談,并處50012.8元罰款。
青島市市南區青島大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香辣鰻魚絲產品(生產日期:2015年11月28日)共計14.6公斤/73袋,已銷售4.6公斤/23袋,剩余的10公斤/50袋已全部銷毀。轄區監管部門對經營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該企業履行了產品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免予行政處罰,將線索已移交企業所在地食品監管部門處理。
青島市即墨市農副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孫彩英經營的雞蛋(生產日期:2016年2月3日)產品已全部銷售完畢。轄區監管部門對經營業戶進行了現場檢查,該經營業戶履行了產品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免予行政處罰,將不合格產品線索移交產品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處理。
歐尚超市已進行整改 嚴格落實進貨查驗
在轄區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青島市李滄區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青島九水店對不合格餃子用小麥粉(餃子粉)產品進行了整改,嚴格落實產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開展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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