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5日訊 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公布第21批1579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1269個,法人或其他組織310個。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止到今年7月1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可登陸市中院網站http://qdzy.sdcourt.gov.cn “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
據了解,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市中院已集中公布21批共30790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25491名,法人或其他組織5299個。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2366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2174案,另有829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858個,執結標的總額43873.12萬元。
另據了解,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銀行的大型電子顯示屏和LED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
案例一
分公司賴賬連累總部成“老賴”
迫于壓力求和從失信名單除名
就青島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與沈陽某電梯有限公司與青島分公司貨款糾紛一案,市北區人民法院曾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沈陽某電梯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支付原告青島恒生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違約金94000元;被告沈陽某電梯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判決生效后,沈陽某電梯有限公司與青島分公司沒有履行法定義務。后青島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市北法院立案執行后,向沈陽某電梯有限公司與青島分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要求其按判決確定的內容履行義務,并告知逾期不履行,法院會決定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被執行人沈陽某電梯有限公司與青島分公司未按期履行義務,市北法院于今年1月4日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法定代表人受到限制。迫于壓力,沈陽某電梯有限公司與青島分公司主動與青島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協商,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并已履行完畢,法院依法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將其屏蔽。
案例二:
名下有房產但拒不履行義務
進失信名單房產被司法拍賣
蔡某與曲某間借貸糾紛案早已判決生效,但被告曲某遲遲未還錢,無奈蔡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曲某與申請人蔡某達成和解協議,約定于2013年7月4日前履行全部法律義務,但逾期曲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執行人曲某名下有多處房產,法院認為其屬于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協議的情形,遂將曲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后,曲某仍借故拖延履行,法院最終將其房產予以拍賣,案件得以執結。[編輯:光影]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