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30日訊 “原承諾2015年12月底交房,可至今都未把房子交給我們。”近日,青島市西海岸新區的許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2013年,他在青西新區湛園海德公園1號小區,購買了一套價值150萬的房子,但開發商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將交房日期一再向后推,至今都未交房。至于未交房原因,其承建方萊西建筑總公司稱,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欠工程款項,導致無法開工。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則未對此置評。
合同中違約金的約定
樓盤停建 業主不知何時才能收房
2013年,許先生在青西新區湛園海德公園1號小區第三期項目,購買了一套價值150萬元的房子。開發商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承諾2015年12月底交房,但至今仍未交房。
許先生曾多次到銷售部詢問交房時間,但銷售部一再推脫,“最近我們去詢問,銷售部的工作人員承諾說會在8月底交房,我們得知,承建方萊西建筑總公司已停工半年了,8月底怎么可能交房?”
許先生告訴信網,業主們得知,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之所以不交房,是因為和施工方萊西建筑總公司發生了財務糾紛,萊西建筑總公司才會停止施工。
而且延期至今購房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也未支付。信網從許先生提供的購房合同上看到,如果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交房,應當向許先生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許先生已支付房價款的日萬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自合同約定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為止。如果逾期超過120天,許先生不同意退房,從逾期的第121天起至實際具備交房條件為止,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按已付房價款的同期貸款利率向許先生支付違約金。
萊西建筑總公司:霄隆置業欠我們工程款
對此,萊西建筑總公司的王經理告訴信網:“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欠我們工程款。”至于欠了多少工程款,王經理并未透露。
王經理告訴信網,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遲遲未給工程款,至今也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法,才停了工。信網聯系到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其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僅表示“了解過這件事情”,但對于具體情況并未置評。
開發商應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信網就此事咨詢了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吳律師表示,如果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繼續不交房,許先生等業主可按照購房合同約定,追索違約金。
此外,如果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超過120天未交房,并且許先生不同意退房,從逾期的第121天起至實際具備交房條件為止,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應按已付房價款的同期貸款利率向許先生支付違約金。“如果青島霄隆置業有限公司仍不交房,不支付違約金,許先生可以根據合同條款,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主張自身權益。”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實習生 孫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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