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27日訊 6月27日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開發區交警大隊了解到,2016年06月03日22時許,開發區交警大隊接警稱天泰小區北門附近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受傷。經過警方調查,肇事者宋某某迫于壓力于兩天后到開發區交警大隊投案自首。目前,宋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2016年06月03日22時許,開發區交警大隊接到天泰小區北門附近發生交通事故的報警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一輛吉普車停在富春江路,但并沒有發現司機和傷者,經聯系報警人得知雙方都在開發區第一人民醫院。民警遂固定現場證據后將車輛暫扣并馬上趕往開發區第一人民醫院了解情況。
在開發區醫院民警見到了傷者石某和另外兩名男子,該兩名男子均稱不是車輛駕駛員,且石某男友證實該兩人是車上乘客,駕駛員棄車逃逸了。經了解,駕駛員為宋某某,為其中一名男子的下屬,民警遂讓兩名男子通知宋某某馬上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民警多次聯系宋某某,但手機均關機,民警又通過其老板聯系宋某某,迫于壓力宋某某于兩天后到開發區交警大隊投案自首。據宋某某交代,當晚九點多他老板給他打電話說喝酒了不能開車讓他打車到新街口開車,他就開著車拉著老板和老板朋友去南城區,行駛到天泰小區北門時有一個女的抱著小狗過馬路,但那個女的突然跑了起來,他躲閃不及就撞上了,他老板說先把人送醫院讓他去湊錢,于是他就走了。
后來湊錢趕到醫院發現警車在醫院內,當時就慌了一直在醫院附近待著,等到交警走了又把錢送到了醫院。后來就回到了辛安的一處連鎖酒店住著,在老板的勸說下才決定投案自首。
目前,宋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 通訊員 宮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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