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14日訊 “小區內古力蓋側翻傷人,物業負責人卻一直推卸責任!”5月29日,楊女士前往浮山后二小區拜訪朋友,因古力蓋突然側翻半個身體都掉了進去,經診斷為左小腿皮膚挫裂傷,左踝關節受傷。楊女士認為青島廣和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和物業)維護管理不當,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3000元。而廣和物業卻認為當時其他單位修地下管道造成古力蓋不牢,側翻并非物業責任,但出于同情答應賠償800元。
古力蓋側翻導致路人左小腿流血
5月29日下午4點,楊女士去浮山后二小區拜訪朋友,古力蓋卻突然側翻,她右腿掉進井道里,左腿磕在井蓋上,鞋子也掉下去。
“左小腿流血,大腿淤青,腳踝也疼得不行。”楊女士馬上前往山東大學齊魯醫院處理傷口,經醫生診斷,左小腿中段前側腫脹,見2cm皮膚挫裂傷,滲血,壓痛,左外踝腫脹壓痛。醫生清創換藥及打破傷風治療后,建議她休息一周,楊女士無奈之下跟單位請了一周假。
“如果井蓋側翻傷到的是小朋友或者老年人,傷情可能會更嚴重。”楊女士回想起來感到十分后怕,她認為廣和物業沒有盡到管理義務,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3000元。但是廣和物業了解事故后一直推卸責任,負責人甚至不接電話。
廣和物業稱不是自己責任
對此,廣和物業的楊經理回應稱,古力蓋不牢靠是因為其他單位在此修繕地下管道,可能沒把古力蓋蓋牢靠,并不是物業責任。另一方面,楊女士無法證明傷口確實是古力蓋側翻造成的。“畢竟無法還原實情,無法證明楊女士確實是在古力蓋處磕傷,走路摔倒也有可能。”
楊經理說,發生這樣的事情大家都不愿意看到,雖然不是物業責任,但出于人道主義他們還是答應賠償楊女士800元。“楊女士可以用保險報銷醫療費用,誤工費之類的物業不可能給。”如果楊女士還有異議,建議她走法律途徑解決。
6月13日,信網來到浮山后二小區,側翻古力蓋在小區東側道路,目前已經安裝牢靠,周圍有新的水泥,踩踏不會出現側翻。浮山新區街道同和路社區服務中心的劉先生表示,此前路是平的,近期確實有其他單位修繕地下管道。
律師:物業需承擔部分責任
小區內古力蓋傷人,物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李滄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信網,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小區內古力井蓋、路燈等屬于公共設施,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委托物業公司進行維護管理。“我們已經接到投訴,目前已聯系廣和物業協調,但雙方還未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
而山東睿德律師事務所的鄭勝儀律師認為,古力蓋在小區內,若與物業簽訂的合同中規定物業負責維護管理,那么就應對受傷市民負責。另一方面,若“其他單位”因修路造成古力蓋不牢靠,有義務恢復原樣,對受傷市民也應負有責任。“建議幾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徑。”
信媒體記者 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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