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13日訊 日前,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為規范化執法需要,從6月12日開始,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各直屬大隊啟用高拍儀處理交通違法,駕駛人在交警部門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必須本人持相關證件到場處理,并留下影像資料作為證據備案。
據了解,此次啟用高拍儀的交警大隊包括市南大隊、市北大隊、李滄大隊、高新區大隊、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同三高速公路大隊、青平高速公路大隊、濰萊高速公路大隊等直屬交警大隊。通過進一步核實本人身份,確認違法行為人,并保留違法處理證據,以規范交警部門處理交通違法的執法流程,堵住制度漏洞,避免替人頂分、偷拿他人駕駛證處理交通違法等現象的發生。
據介紹,駕駛人到上述交警大隊處理交通違法,必須本人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對本人的交通違法進行處理,上述證件缺一不可,并留下4張照片作為證據進行保存,包括駕駛證照片、車輛行駛證照片、身份證照片及本人現場照片。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規范化執法有利于違法處理的公正、公開和透明,請廣大駕駛理解、支持和配合交警部門的工作,處理交通違法時拿好相關證件,以免因忘帶證件造成不能辦理的現象發生。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 通訊員 欒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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