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導致墻壁已經發黑
信網5月4日訊 青島市民李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2009年,他在云南路小區購買的房屋,屋頂多年來漏水嚴重,墻體鋼筋暴露,但開發商青島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將責任歸咎于施工方煙建集團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下稱煙建青島分公司)。施工方曾派人多次維修,但效果不佳。“我曾與青島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和煙建青島分公司約定,三方共同進行房屋質量鑒定。協議都已經簽好了,但不知道何種原因,開發商和施工方都反悔了。”李先生說。
房屋漏水維修多次未果
2009年10月5日,李先生在市南區云南路小區購買了一套107平米的房子,并與開發商青島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他告訴信網,2010年5月開始,家里的主臥、次臥和客廳都出現嚴重漏水情況,“我的房子是頂層,應該是屋頂防水設施沒做好。”于是,李先生找到云南路小區的物業公司,物業將情況反饋到開發商,開發商又把情況轉到了施工方煙建青島分公司。
李先生告訴信網,煙建青島分公司派人維修之后,未解決任何問題。此后,房屋繼續出現漏水現象,施工方多次派人來修理,但均未解決根本問題。“工人告訴我,之前出現過塔吊砸壞屋頂的事故,導致樓層房屋結構受到影響,才經常漏水。”
2014年開始,李先生發現,房屋的漏水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不僅漏水面積增加,而且墻體也開始暴露鋼筋。“衛生間、陽臺等地也開始出現漏水,墻上的鋼筋也露出來了。”
李先生說,他曾與青島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和煙建青島分公司約定,三方共同到青島理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進行房屋質量鑒定。“當時協議都已經簽好了,但不知道何種原因,開發商和施工方都反悔了,拒絕鑒定。”
李先生認為,房屋維修持續時間太長,多次維修均未解決,他要求調換房屋,但遭到青島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的拒絕。
開發商將問題推給施工方
信網聯系到青島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的沈經理。沈經理表示,“我們委托煙建青島分公司建設,現在房屋都已經交付,關于房屋建筑、售后、維修等問題都應該去找煙建青島分公司。”沈經理說,他曾出面協調李先生和煙建青島分公司多次,但雙方沒有談成。對于李先生的調換房屋要求,沈經理并未置評。
信網隨后又聯系到煙建青島分公司的趙處長。他表示,塔吊事件沒有影響到房屋的整體結構。“房屋漏水的原因是排水管道不知何種原因被踩斷,導致屋頂積水順勢流到李先生家中,不存在防水未做好,以及房屋結構被塔吊破壞而漏水一說。”
“2015年12月,我們曾派工人去維修,但被李先生以雙方未達成協議為由拒絕,并把工人趕走。”趙處長說,李先生的房屋確實有兩根鋼筋從墻體暴露出來,但并未告知原因。“李先生所要求的協議,就是想要賠償。”
鋼筋裸露
開發商不應推卸責任
青島市建委建管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青島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不能免責,更不能將責任推給建設方,“正常情況下,房屋簽訂買賣合同后出現的質量問題,業主應直接向開發商反映問題,要求解決,開發商具有質量問題修復的法律責任。”
此外,工作人員告訴信網,如與開發商協商未果,業主可以撥打青島市建委建管局的投訴電話。“如果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在合同規定的保質期內,建管局將介入協調。”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見習記者 仇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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