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6日訊 近日,青島市民張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2013年8月23日,他在青西新區珠海街道辦事處轄區內搭建房屋鋼筋框架時,從樓梯摔下導致癱瘓。經過黃島人民法院調解,項目負責人薛經理和包工頭劉某共同賠償316500元,其中薛經理賠償166500元,劉某賠償15萬元,并由薛經理額外支付216000元作為治療費用。而包工頭劉某支付5萬元后卻失聯了,剩下的10萬元張先生不知道該如何追回。
包工頭失聯賠償難追回
2013年8月,薛經理以青島北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承包了珠海街道辦事處王家樓社區服務中心的房屋建設,并轉包給包工頭劉某,劉某安排張先生做鋼筋安裝工作。
8月23日,由于下雨樓梯太滑,張先生從工地三樓摔到二樓,導致癱瘓。據張先生介紹,事故發生后,他被送到西海岸醫療中心治療,經診斷,他的身體左側癱瘓,喪失勞動能力。
“因為工作導致自己左側癱瘓,現在什么工作也干不了,賠償金是我最大的希望,”張先生說,由于得不到賠償,他向黃島區人民法院起訴了包工頭劉某、負責人薛經理和北城建設。
2014年8月5日,經過法院調解,張先生和項目負責人薛先生、包工頭劉某、北城建設簽署民事調解書。
據張先生介紹,四方約定,由項目負責人薛經理賠償166500元,包工頭劉某賠償15萬元,并由薛先生額外支付216000元作為治療費用。“包工頭劉某支付5萬元后卻失聯了,剩下的10萬元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追回。”
項目負責人也聯系不到包工頭
信網從民事調解書中看到,薛經理已經賠償張先生因工傷造成的216000元經濟損失,還應賠償166500元。被告劉某賠償張先生150000元,被告北城建設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調解成功后,原告張先生與被告再無任何責任關系。
薛經理告訴信網,賠償款他已經付給了張先生,“這件事既然通過法律途徑,我按照民事調解書的決定,支付賠償共計382500元,已經完成調解。”薛先生。
而對于包工頭劉某失聯一事,薛先生說,事情發生之后,他曾聯系過劉某,但劉某那時已經失聯,“我跟劉某是因工作關系認識,現在我也聯系不上他。”
可申請強制執行
張先生的民事調解書
包工頭劉某已經失聯,張先生的賠償該如何討回?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單正國律師告訴信網,張先生通過黃島人民法院所簽的民事調解書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包工頭劉某未按照調解結果支付剩余賠償款,張先生也無法聯系到劉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黃島區人民法院請求調解結果強制執行,通過法律手段找到劉某,維護自己的權益。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見習記者 仇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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