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3日訊 2015年6月份,銀川的周先生與青島美譽捷運公司(下方簡稱“青島美譽”)簽訂了《物流網絡區域加盟合同》,確定了快遞、物流和冷鏈的加盟,并交了20萬元加盟費。但自合同簽訂至今,周先生仍未從青島美譽公司獲得包括物流軟件在內的一系列業務加盟支持,而青島美譽負責與韓先生聯系的于姓負責人也聯系不到了。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島美譽隸屬于青島遠見集團,該集團將對此事進行處理。
交了加盟定金 遲遲未獲業務支持
周先生簽訂的合同
2015年,銀川的周先生在網上看到了青島美譽招加盟的信息,經過初步了解后,他決定前往位于即墨的青島美譽捷運公司考察,并且當即與青島美譽簽了約。“本來要交20萬元全款,但我一次拿不出那么多錢,就先交了7萬訂金,之后的13萬我是在7月份轉賬過去的。”周先生說,第一批加盟商有30多人,而他是這30多人中的一員。
據周先生介紹,考察時青島美譽先只講解一些加盟的知識,然后就簽約了。“現在回想起來,當時幾乎沒有給我們交流的時間,一直都是青島美譽在引導著我們,糊里糊涂地就就簽約了。”周先生說,現在他才覺得當時簽約太草率了。
“簽完合同交了錢以后,我希望加盟店盡快運轉起來,但是青島美譽一直拖延。”周先生說,后來,他與其他加盟商發現青島美譽根本沒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很多人感覺不可靠,萌生了退意。“剛開始聯系青島美譽給我們操作簽約的于經理時,他對于快遞營業執照的解釋是暫時沒有,后來就再也聯系不上于經理了。”
周先生說,目前,他所知的還有13位加盟商,均打算要回加盟費。“在這13個人中,有些人交了7萬,還有人交了全款。我們粗略地算過,單我們這十幾個人,加盟費已經交了110多萬了。”
加盟商要求退款 青島美譽稱給不了說法
周先生提供的收據
信網從周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加盟方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先成立公司,這是周先生加盟的基本條件。
此外,合同期限為一年,即自2015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2日,現在距合同到期僅剩三個月。周先生認為,青島美譽至今未給加盟商們提供有效的加盟服務,違約在先;除此之外,青島美譽承諾快遞加盟卻沒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而且,青島美譽的網站從2015年7月份就沒有再更新,于經理處于失聯狀態。這幾點讓他很懷疑青島美譽的企業誠信,質疑青島美譽存在欺詐行為,他要求全額退款。
對此,信網根據周先生提供的電話嘗試聯系青島美譽的于經理,但卻始終未能聯系上,青島美譽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于經理不在,等其回來了再回復。29日下午,信網再次嘗試聯系于經理,也未能與其取得聯系。
信網從青島美譽招商網站上獲悉,青島美譽隸屬于青島遠見集團,隨后,信網聯系到青島遠見集團客服,工作人員確認青島美譽是青島遠見集團的下屬公司,關于周先生等加盟商的遭遇,工作人員表示:“我們會向相關部門反映此事,由公司對此事進行處理。”不過對于如何處理、何時處理,該工作人員并未表述。
可以嘗試主張對方不履行義務要求解除合同
針對此事,信網聯系到了山東環周(青島)律師事務所的馬強律師,對于周先生等人索要退款一事,馬律師告訴信網,合同中設定的很多義務對加盟方不利,現在加盟方也可能存在違約。“合同中要求加盟方先設立公司,而加盟方并未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公司,可能造成違約;此外,合同并未約定關于終止合作時20萬元網絡使用費如何處理。”馬律師說,這兩點均有可能導致加盟方難以追回款項。
馬律師也表示,青島美譽沒有交付網絡賬號,沒有發放相關單據等相關材料對加盟方比較有利。“相比較來說,周先生交了20萬全款加盟費這一點比較有利,根據合同約定,交款是在先的義務。周先生可以嘗試主張對方不履行義務要求解除合同,退回20萬元加盟費。”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實習生 王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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