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21日訊 近日,市民何女士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去年8月底,她通過青島金海岸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炒現貨原油一下虧損20萬,3天之內一共虧損了13萬元,手續費高達7萬。認為自己被騙的何女士經查詢了解后發現,金海岸的經營范圍內并不存在炒原油這一項目。她認為,平臺方面已經涉嫌違規操作,應對她的損失進行賠償。市經信委經過核查也證實,青島金海岸國際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目前未取得原油銷售、倉儲經營許可和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許可資格,而青島金海岸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拒絕了信網采訪。
炒原油3天賠了13萬
何女士告訴信網,去年6月,有一位自稱為青島金海岸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的理財顧問向她提交了一個好友申請,她沒有多想便通過了驗證。
“起初,那個理財顧問和我一起探討股市,后來他得知我在股市中虧本,于是便向我推薦了他們的金海岸交易平臺。因為他介紹得很靠譜,所以去年8月左右我加入了他們。一開始,是一位高級分析師梁老師指導我做單,當時有賺有賠,但總體上是個平賬。后來,平臺工作人員說我的資金少了,行情波動大,容易爆倉。在他的誘導下,我又湊了一些錢,指導老師也由原來的梁老師換成了操盤部的王老師。”何女士說,在這個王老師的指導下,她除了第一單小賺一筆外,剩下的每單都是重倉等操作,更意想不到的是,去年8月底,在3天內因炒原油而損失13萬元。
“在那3天內,大概做了6筆交易,可是只有一單賺到錢,而賠錢最多的一次則高達3萬多元。剛開始我認為這是風險投資,可是后來從我朋友那里得知,其實這個平臺并沒有炒原油的資質。平臺不僅做著超出業務范圍的項目導致客戶利益受損,而且還收了我將近7萬元的手續費,一共賠了20萬。我認為錢是在平臺這里炒沒的,所以平臺應該對客戶的損失負責。”何女士說,她就此事致電過青島金海岸國際商品交易中心,但是對方卻告訴她所屬的會員單位叫合肥有岸商品貿易有限公司,如果有什么問題則需要向會員單位提出。不過,根據金海岸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提供的聯系方式,何女士并未聯系到合肥有岸商品貿易有限公司。
金海岸客服:無法回答問題
對此,信網致電了青島金海岸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客服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采訪。“按照平臺規定,客服方面是不能對這些問題作出回答的,至于平臺內部的哪個部門能出面解答,我們這邊也不清楚。”該工作人員說,對于青島金海岸交易平臺其他部門的聯系方式,她們也不知道。而根據何女士提供的合肥有岸商品貿易有限公司的電話,也是處于關機狀態。
信網在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的企業信息查詢中了解到,青島金海岸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批發、零售及網上銷售的燃料油(僅限重油及渣油)、橡膠制品,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銅,鋁,鋼,煤炭,農副產品(不含國家專營、專控產品)等,在該平臺的這些項目之中,信網并未發現何女士所提及的原油項目。
對此,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表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的經營范圍便代表著一個公司的資質。”如果一個交易平臺在工商局所登記的企業經營范圍中不包含炒原油一項,那么該平臺炒賣原油一事則屬違規操作。
信網獲悉,經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核查,青島金海岸國際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目前未取得原油銷售、倉儲經營許可和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許可資格。
青島市大宗商品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也告訴信網,目前國內還沒有哪一家平臺獲得過批準。“因為原油本身是一種特殊的商品,所以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家可以提供給消費者正規炒原油的平臺。不過,雖然如此,但也不能斷定平臺違規操作。因為平臺方面可能解釋說軟件上面寫著的原油只是一種范圍較大的代名詞,所以需要這些客戶們提供出該平臺違規炒原油的確切證據才能商討下一步的賠償方案。”該工作人員說,如果客戶們有證據證實此事,那么可以及時向大宗商品行業協會反映,協會的工作人員也會去盡快聯系被投訴的平臺商討賠償方案。
律師稱如果平臺無資質則需此事負責
青島德衡律師事務所的黃鵬舉律師表示,如果經查實后發現該平臺確實沒有炒原油的資質,那么平臺方面對此事則是有責任的。
“據我了解,原油現貨屬于國家專控商品,不允許私下買賣。而石油期貨平臺,類似于股票,應該由國家證監會對期貨的經營資質進行認定,目前國內擁有石油期貨資質的平臺基本沒有。如果這些平臺沒有資質進行經營,而平臺的控制人又以非法占有作為目的,布下的這種騙局,那么則涉嫌詐騙。”黃律師說,此事需要向有關部門確定情況后,得到具體信息才能做出判斷。
“在注冊會員賬號之前,應該會有一份網絡協議。所以在這之中,會員單位需要承擔多少責任,需要視當時的情況而定。而對于交易平臺,如果該平臺確實涉及超業務范圍經營,那么則需對相關客戶的損失負責。”黃律師說,建議市民理智的選擇交易平臺,在確定加入之前,一定要仔細查詢與了解平臺的相關資質,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信媒體記者 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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