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16日訊 前段時間,信網(0532-80889431)報道了青島海鑫達勞務公司欠薪一事(詳見報道《上百人工資還未發 青島海鑫達已人去樓空》)。近日,信網從被拖欠工資的學生們那里了解到,海鑫達勞務的徐經理曾答應11月15日將工作全部發放完畢,不過,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學生未拿到工資,有些學生只拿到了部分工資,海鑫達勞務的徐經理稱,找過相關部門投訴的學生都不給工資。對此,徐經理的解釋是,先把投訴撤銷再發工資。
進展:海鑫達承諾發放全部拖欠工資未兌現
前段時間,上百大學生被青島海鑫達勞務公司拖欠暑假打工工資事件引起廣泛關注,信網報道之后,海鑫達勞務公司負責人徐經理曾表示,11月15日之前,將拖欠的工資全部發放。
不過,信網從被拖欠工資的學生那里了解到,他們中的部分同學拿到了一部分工資,有些同學一分錢也沒拿到。“只給我們發了500元,剩下的都沒發”,“我們一分錢也沒拿到”。
據學生們介紹,他們幾乎每天都聯系海鑫達勞務公司負責學生工資事宜的李建偉,要么無人接聽電話,要么接聽了電話之后就一直拖著。“許諾好幾次了,可每次時間到了,他們嘴上說肯定會發工資,但實際就是不發。”
回應:學生的投訴何時撤銷何時發工資
11月16日,信網了解到,青島海鑫達勞務公司的徐經理并未兌現承諾,工資仍未全部發放。此外,信網還得到消息,青島海鑫達勞務公司對曾經找相關部門投訴的學生,采取了不撤銷投訴不發工資的措施。
對此,青島海鑫達勞務公司徐經理的解釋是:“投訴對我們造成了影響,什么時候撤銷了,什么時候給他們發工資。”
說法:勞動仲裁不能解決可提起訴訟
工資是學生們的勞動所得,投訴是學生們的權利,這兩項相牽扯,青島海鑫達勞務公司的做法妥當嗎?
信網咨詢了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的任輝律師,“嚴格意義上來講,青島海鑫達勞務公司這樣做是不合法的,工資是勞動所得,投訴也是學生們的權利。”任律師說,青島海鑫達要求學生們撤訴后再發工資,需要雙方協商處理,“此事主要是解決工資問題,如果仍然不發工資,學生們雖然未畢業,但同樣適用于《勞動法》的規定,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解決,仍不能解決,建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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