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5日訊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商事調解工作,及時有效化解商事爭議,助力優化營商環境,青島市北區司法局在市局的大力指導和幫助下,結合工作實踐,積極創新探索。節后開工第一天,出臺《商事調解組織評價監督與投訴處理規定》。
《規定》共五章十三條,對商事調解組織適用范圍、評價監督、投訴處理、處理辦法及其他事項予以規范。規定了商事調解組織的監督形式、履行的職責,明確了對商事調解組織、調解員應當受理的投訴類型。還對投訴需提供的材料、辦結期限、不予受理情形等進行了明確。
市北區現有商事調解組織4家。自開展商事調解制度試點工作以來,區司法局認真貫徹落實市局試點工作要求,堅持“邊發展邊規范”總基調,積極探索商事調解發展路徑,成立領導小組、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等,運行體系不斷增強;指導完善商事調解組織章程、調解員名冊管理、調解規則等,制度機制不斷健全;打造0532調解法、案件全流程記錄制等特色經驗做法,加強訴調對接,解紛作用不斷彰顯。
下一步,市北區司法局將認真貫徹落實市局部署,完善統籌推動、訴調對接等工作機制,持續優化商事調解法律服務,保持“接訴即辦”的高效作風,切實為市場主體紓難解困,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在實踐中打造商事調解工作“市北樣板”。(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陳燭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