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15日訊(記者 趙彥閱)為深入貫徹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部署要求,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近日,市南法院順利審結劉某某等詐騙罪一案,這是市南法院今年審理的首例重大涉養老詐騙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獲刑,掀起了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的強大攻勢。
2016年,被告人劉某某作為實際控制人在青島先后設立4家文化及藝術品經營公司,招募6名被告人擔任公司總經理、銷售總監、物流經理等職務。公司對外銷售貨品以字畫、郵票、瓷器為主,均由被告人劉某某進貨,出售價約為進貨價的十倍至二十倍。7名被告人通過撥打電話、發放傳單等方式進行宣傳,以贈送禮品、現場展示等方式吸引被害人,虛構公司出售的字畫、郵票、瓷器等貨品價值高昂、品類稀缺、貨源緊張、具備收藏價值和升值空間等事實,并虛假承諾能夠幫助受害人高價出售所購貨品、個人藏品,或者以繳納拍賣費、手續費等名義欺騙被害人高價購買公司貨品。7名被告人專門尋找年齡較大、有收藏愛好的老年人作為犯罪對象,并對公司銷售人員進行統一話術培訓,誘導被害人多次購買公司貨品,被害人的年齡均在60歲至80歲期間,共詐騙29名被害人購買貨品700余件,金額達680余萬元。
市南法院經審理認為,7名被告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導致被害人陷入其購買的貨品能夠短時期內大幅增值并可以通過被告人劉某某控制的公司對外拍賣,以獲得高額回報的錯誤認識,進而花費遠超出貨品實際價值的款項購買相關貨品,7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詐騙罪。劉某某等人系多次詐騙,且詐騙對象為老年人,依法應從嚴懲處。
依照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對主犯劉某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余被告人作為從犯,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并判令依法追繳被告人用贓款購置的房產、車輛及違法所得等,用于退賠被害人損失。判決作出后,7名被告人均服判息訴。
法官介紹,本案涉及一個組織嚴密、分工明確以投資收藏品為噱頭的詐騙團伙,被告人利用近年來收藏品市場廣受投資者喜愛之勢,抓住老年人“撿漏”心理,欺騙誘導老年人以高價購買名不副實的藝術類產品,通過向老年人展示藝術品拍賣平臺的虛高價格、找人冒充鑒定師、收藏家等身份抬高“收藏品”價格,誘使老年人陷入錯誤認識。
近年來,針對老年人的詐騙案件時有發生,犯罪分子“精心”設計騙局和話術,令廣大老年人防不勝防。面對形形色色的騙局,老年朋友們一定要樹立反詐意識,不可輕信他人宣傳,警惕“免費禮品”“高回報”等騙局,避免上當受騙,遇事及時與家人商量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